m.92880.cn | 北京時間:1999年12月05日 星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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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警方發(fā)現李洪志越層住宅及車庫 中新社長春八月四日電(吳兆飛 張利群)吉林省公安廳經過縝密偵察,掌握了李洪志在長春市擁有的一套越層住宅 及車庫,并于七月二十九日晚依法對李洪志的該處住宅和車庫進行了搜查。 李洪志的這套住宅位于長春市朝陽區(qū)開運小區(qū)五號樓五0八室,車庫在六號樓。該住宅和車庫已在長春市房屋產 權處辦理手續(xù),產權人是李洪志。據該小區(qū)物業(yè)管理人員證實,該處住宅和車庫是李洪志在一九九四年購買的。 記者今日前往采訪時獲悉,此套住宅面積為一百四十五平方米,屬越層式。樓下為餐廳、廚房、洗手間和客廳, 樓上為李洪志女兒及李洪志夫婦的臥室、洗手間及李洪志的辦公室。從室內衛(wèi)生看,此房已很久沒人居住。室內發(fā)現了大量貴 重物品,其家用電器有一臺二十九英寸索尼牌電視機、一套高級音響、一臺進口VCD機、一臺松下VCD微型機、一臺功放 機、一臺電冰箱等。家具有真皮沙發(fā)一套,各種豪華桌柜等。在一個保險柜內發(fā)現有手表、胸針以及戒指、項鏈、耳墜、玉佩 、字畫等貴重物品,另有傳真機、復印機、碎紙機等現代化辦公設備。 警方還搜出了李洪志及其家庭成員、親朋的一些資料。在李洪志的戶口復印件中出生日期清楚記載著是一九五二 年七月七日;李洪志購買此住房的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二份;其妻李瑞近年來在長春、北京等地醫(yī)院就醫(yī)治病的票據、診斷書 和大量藥品以及其舉辦法輪功學習班的一些原始收支票據。另外還發(fā)現了一些李洪志法輪功的一些手稿、講義、筆記、文獻及 著書立說用的參考書籍和大量法輪功宣傳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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