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26日電 據新聞晚報報道,“十一”黃金周期間,將有不少消費者赴港、澳旅游購物。港澳當地有哪些措施保障消費者購物,25日,上海市消保委為打算去港澳旅游的消費者提了個醒。
香港游購物提醒:
一、隨團購物的享有“14天免問情由退款”的權利。
根據《14天百分百退款保證計劃》規(guī)定,香港旅游業(yè)議會所屬會員均承諾參加百分百退款購物保障。如果消費者隨這些會員單位的旅行團旅游并在其組織安排下購物,一旦購物后感到不滿意,均可在購買之日起14天內就未經使用且包裝完整的商品要求退貨。經營者也將予以全額退款。消費者購物時務必索取正規(guī)發(fā)票,妥善保管所購商品及其外包裝。個人在港購物不享受以上條款的保護。
二、購物前貨比三家。
一比價格。香港商品的價格由經營者決定,不同的商店出售同一件貨品可能存在差價,消費者在購物前最好多走幾家商店,摸清市場價格。二比性能。不同型號的商品性能上各有不同,香港的計量單位也與內地不同。消費者購物前先了解不同型號的商品在功能上的區(qū)別,尤其在購買數碼產品時要問清是否包含相關配件。在購買中藥材和參茸海產品時還要問清單價和計量單位。
三、提防利誘游說的手法。
此類手法主要是:先以標價含糊的商品招攬消費者或者先收取訂金,然后以缺貨為由勸說消費者改買價格更高的商品,從中獲取更高利益。消費者購物時最好選擇明碼標價,并具有“優(yōu)質旅游服務”標志的商店。
此外,香港沒有加倍賠償的法律規(guī)定,也沒有類似內地的“三包”規(guī)定。商品的退、換、保修等完全按照銷售時經營者提供給消費者的書面“三包”約定(包括說明書等)內容執(zhí)行。消費者購物后務必妥善保存購物發(fā)票等有效憑證。
澳門游購物提醒:
為確保消費者在澳期間購物的合法權益,澳門消委會推出了優(yōu)質標志。主要有:“消費爭議仲裁中心加盟商號”標志、“誠信店”標志和“標準黃金成色認可證”標志。
消費者在“消費爭議仲裁中心加盟商號”購物后一旦發(fā)生消費爭議,雙方各執(zhí)一詞時,將由當地消費爭議仲裁中心的仲裁法官作出公平裁決,迅速解決爭議。對于無投訴記錄的上述“加盟商號”,澳門消委會向其頒發(fā)“誠信店”標志。具有“標準黃金成色認可證”的商店經營的金飾品,其成色經澳門消委會和澳門金業(yè)同業(yè)公會的嚴格抽檢,確保貨真價實。
這些具有優(yōu)質標志的商店承諾提供消費者準確的商品信息和售后服務,保障消費者在交易中的個人隱私,不出售假冒偽劣商品,明碼標價,并出具正規(guī)購物發(fā)票。消費者在澳期間可選擇這些商店。(沙情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