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19日電 據《京華時報》報道,個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標準高于國家標準的,其超標準部分必須計征個人所得稅,各地不得再擅自對超標準的住房公積金免稅。18日,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就“三費一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問題,進行了答記者問。
日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fā)了《關于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基本醫(yī)療保險費、失業(yè)保險費、住房公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明確了“三費一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進一步解釋說,2005年國務院明確了單位為個人繳付,以及個人繳付的“三費一金”,都可以從個人收入中扣除,不繳納個人所得稅。
這次,新通知明確,設區(qū)城市(主要指地級市)的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其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其超標準部分必須計征個人所得稅,而且地方擅自對超標準的住房公積金免稅的,財政、稅務機關應堅決予以糾正。同時,對高收入行業(yè)及個人的繳存基數,被限制為不超過當地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3倍。
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我國存在著一些效益不好的企業(yè)經常拖欠職工的住房公積金,一些效益較好的單位則有意將一些應稅福利,如將各類補貼、津貼打入“住房公積金”賬戶,并借此進行逃稅。新規(guī)定的出臺對超標準繳存公積金的發(fā)達地區(qū)、效益好的壟斷行業(yè),以及相對較高收入的群體,能夠充分發(fā)揮個人所得稅的職能作用,更好調節(jié)個人收入。(趙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