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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首次明確指定朝鮮為金融制裁法案的制裁對象

2006年08月08日 09:23

  中新網8月8日電 日本執(zhí)政黨—自民黨將朝鮮指定為《金融制裁法案》的制裁對象。《金融制裁法案》是針對朝鮮試射導彈,而推進的報復措施。據日本《讀賣新聞》8日報道,在日本制定的一系列對朝制裁法案中,明確提出針對朝鮮是第一次。

   據韓聯(lián)社引述《讀賣新聞》的報道稱,該法案的主要內容為,日本政府指定涉嫌與朝鮮的洗錢有關的銀行等金融機構,并禁止其與日本國內的其他金融機構進行任何金融交易。

  法案中明確指出制定該法案的目的,即制止朝鮮當局及其他被認為有著與維持日本的和平和安全相關的問題的外國政府的洗錢行為。

  據悉,根據該法案,在國會承認前,可先進行制裁,而且監(jiān)督當局可對有洗錢嫌疑的金融機構或團體進行直接調查。另外,根據部長會議的決定,有義務對涉嫌有不正當交易的金融交易記錄,進行擬訂、保存和報告,或可以要求禁止交易本身。

  自民黨計劃在今年秋天將該法案提交到臨時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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