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11日電 中國共產黨第十六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于2006年10月8日至11日在北京舉行。會議發(fā)布的公報中提出了到二0二0年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和主要任務。
這些目標和主要任務是:社會主義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實,人民的權益得到切實尊重和保障;城鄉(xiāng)、區(qū)域發(fā)展差距擴大的趨勢逐步扭轉,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家庭財產普遍增加,人民過上更加富足的生活;社會就業(yè)比較充分,覆蓋城鄉(xiāng)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基本建立;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更加完備,政府管理和服務水平有較大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和健康素質明顯提高,良好道德風尚、和諧人際關系進一步形成;全社會創(chuàng)造活力顯著增強,創(chuàng)新型國家基本建成;社會管理體系更加完善,社會秩序良好;資源利用效率顯著提高,生態(tài)環(huán)境明顯好轉;實現全面建設惠及十幾億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的目標,努力形成全體人民各盡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局面。
全會全面分析了當前的形勢和任務,研究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若干重大問題。一致認為,社會和諧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是國家富強、民族振興、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證。
公報中還寫到,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中國共產黨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yè)總體布局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全局出發(fā)提出的重大戰(zhàn)略任務,反映了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內在要求,體現了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
全會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員會總書記胡錦濤作了重要講話。
全會聽取和討論了胡錦濤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報告,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吳邦國就《決定(討論稿)》向全會作了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