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1月15日電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臺灣“金管會”發(fā)言人林忠正昨日表示,臺灣“金管會”已對“行政院”提出建議,針對盈余匯回且信息透明化的上市上柜公司,應(yīng)取消大陸投資上限的限制,由各公司章程自己決定。
臺灣“瑞智精密”公司前董事長陳盛沺日前刊登廣告,批評臺灣當局“投資大陸不得超過母公司凈值40%”的規(guī)定是“惡法”,是臺商心中的最痛。
針對陳盛沺的抨擊,林忠正表示,在討論如何吸引資金回流的議題時,“金管會”主委龔照勝已向“行政院”提出建議,如果盈余有匯回,信息透明化的上市上柜公司,應(yīng)該要廢除投資大陸不得超過凈值40%的上限。回歸“公司法”,依公司章程,由股東來決定,否則臺灣企業(yè)會變得綁手綁腳。
林忠正強調(diào),這個提案能不能成真,有“國安”層次的考慮,需要跨“部會”協(xié)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