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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浴火鳳凰》替身演員溺水案開庭 原告求償80萬

2005年11月18日 08:33

  中新網11月18日電 今年7月27日,《浴火鳳凰》劇組在上海拍攝一個浮尸鏡頭時,一位名叫陳允炘的臨時演員溺水身亡。據(jù)《東方早報》報道,在雙方協(xié)商無果的情況下,死者陳允炘的妻子及其家屬將該劇投資方、劇組所屬影視公司、負責推薦群眾演員的中介公司一并告上了法庭。訴訟請求中要求導演王晶公開向死者家屬賠禮道歉等12項條款,并要求包括死亡補償費、精神損失費等在內的約人民幣80萬元的賠償。昨天,上海楊浦區(qū)人民法院第一次開庭審理此案。

  第二被告律師:對不起

  原告律師:堅持要王晶親自道歉

  雙方在事發(fā)后多次協(xié)商中,死者家屬一直強調導演王晶必須向死者家屬賠禮道歉,在此基礎上,再談賠償。

  對于原告提出的這一要求,被告方明確地指出不予接受,他們表示:“沒有法律依據(jù),只有名譽權、榮譽權和肖像權需要公開道歉。”在庭審即將結束之時,作為第二被告的北京慈文影視制作公司的代理律師終于向家屬妥協(xié),道了聲“對不起”,當聽到這聲遲來的道歉,陳允炘的妻子終于忍不住失聲痛哭。

  對于被告方首次做出的公開道歉,原告委托律師朱廣平仍然堅持要王晶導演的親自道歉,他說:“代理律師輕描淡寫的道歉不足以告慰家屬悲痛的心情!

  第三被告:撇清雇傭關系拒負責

  死者妻子:絕對不會罷休

  在庭訊過程中,作為推薦陳允炘去劇組的中介公司——第三被告上海影聚商貿有限公司則極力撇清與死者陳允炘的雇傭關系,以沒有簽訂協(xié)議為由拒絕對死者的意外身亡承擔責任。被告方律師在法庭上表示:“他如果是個頭腦健全的成年人就應該有判斷能力。我們是得到陳允炘個人允許,才讓他下水!

  這番話讓家屬極為痛心,陳允炘的妻子在結束庭訊后情緒激動地告訴記者:“我對今天他們的所作所為十分不滿,態(tài)度如此惡劣,而且推卸責任,事發(fā)到現(xiàn)在已經近4個月了,陳允炘仍然躺在殯儀館里,他們卻這樣冷漠地對待一條人命,我們是絕對不會罷休的!(李云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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