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 道: 首 頁|新 聞|國 際|財 經|體 育|娛 樂|港 澳|臺 灣|華 人|留 學 生| 科 教| 時 尚| 汽 車
房 產|圖 片|圖 片 庫|圖 片 網|華 文 教 育|視 頻|商 城|供 稿|產 經 資 訊|廣 告|演 出
■ 本頁位置:首頁新聞中心社會新聞
關鍵詞1: 關鍵詞2: 標題: 更多搜索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杭州警方抓獲2嫖客 依治安處罰新法規(guī)通知其父母

2006年03月14日 06:51

  中新網3月14日電 據新聞晨報、青年時報報道,昨日凌晨2時多,杭州武林派出所民警在孩兒巷麒麟街路口一家旅館里抓獲一起賣淫嫖娼案。兩男兩女因涉嫌賣淫嫖娼,成為今年3月1日《治安管理處罰法》實施后,杭州警方處罰的第一起賣淫嫖娼案。

  與以往不同,民警將兩嫖客的行為第一時間通知其父母。兩名嫖客都是杭州人,都只有20來歲,當聽到自己的兒子因嫖娼而被警方傳喚的消息,兩名男子的父母都氣得一時說不出話來。

  按3月1日開始實施的《治安管理處罰法》規(guī)定:賣淫、嫖娼的,將處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并處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罰款。以前,按《條例》公安機關對賣淫嫖娼行為,僅作治安罰款處罰。

  更令兩名被抓獲的男子尷尬的是,他們的父母也知道了此事。

  根據新的處罰法規(guī)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公安機關傳喚后,應當及時將傳喚原因和處所通知被傳喚人家屬。傳喚人如成家,則叫其妻子或丈夫等,未成家就通知其父母。因該兩名男子都未婚,所以警方在第一時間通知了其父母。

  目前,警方已對兩名男子作出拘留和罰款的決定,并會將裁決書親自交到其父母手中。(楊麗)

關于我們】-新聞中心 】- 供稿服務】-廣告服務-【留言反饋】-【招聘信息】-【不良和違法信息舉報
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法律顧問:大地律師事務所 趙小魯 方宇
建議最佳瀏覽效果為1024*768分辨率
[京ICP備0500434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