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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敬明“抄襲有理”誰之過

2006年06月05日 06:55

     被稱為“天才少年小說家”的郭敬明在三峽庫區(qū)重慶市云陽縣群益廣場與5000余名“粉絲”見面,并簽名售書。 中新社發(fā) 周斌 攝


 

《幻城》作者郭敬明 中新社發(fā) 馬健 攝


 

     被稱為“天才少年小說家”的郭敬明在三峽庫區(qū)重慶市云陽縣群益廣場與5000余名“粉絲”見面,并簽名售書。 中新社發(fā) 周斌 攝


  5月22日,北京高院就莊羽告郭敬明抄襲案作出終審判決,郭敬明及春風文藝出版社敗訴。這起訴訟經過兩年多歷程,總算在法律上有了明確答案。然而,眼下值得關注的,卻非訴訟本身——即便郭和出版社進行申訴,法院終審判決的法律效力也不容置疑——而是網絡上出現(xiàn)的“抄襲有理”的一些聲音。

  與郭敬明的沉默態(tài)度形成強烈對比,連日來網上就此事幾乎吵翻了天,僅在“小四的游樂場”(郭敬明博客)上,相關留言多達數(shù)千條。讓人詫異的是,不少網友對郭的行為表示支持,有人留言說:“不認為抄襲有什么不對,只要抄出自己的風格!”還有網友說:“不要用抄襲來詆毀我們的偶像!”而在莊羽博客上,不少郭敬明“粉絲”留言認為莊羽是“炒作狂”,“靠一個后輩出名”。

  個中是非并不難辨析,任何人稍作思考都知道:你可以崇拜郭敬明,卻不能以此為抄襲行為辯護。但是,為什么那么多人一面倒地傾向于抄襲者?為什么抄襲者有理,維權者反而成了“人人喊打”的對象?

  從留言上可以看到,這些網友大多是在校學生,有的年齡和郭敬明大致相仿,有的則只有十幾歲。有人因此感慨:為什么現(xiàn)在的年輕人如此是非不分、黑白顛倒?感慨者所言并非全無道理,類似現(xiàn)象也并不罕見。不過仔細一想,這種言論即便不是“一棍子打死”,其邏輯與那些高喊“抄襲有理”的人也不無相似——難道只有年輕人才“普遍”存在是非不分、責任缺失現(xiàn)象?相信答案不言而喻。

  最近,天涯社區(qū)也發(fā)生了一起“抄襲有理”風波。一位叫“四川曾穎”的網友發(fā)帖揭露一考生抄他的文章“居然抄成高考滿分”,不料并未因此博得網友同情,在多達三千多條的跟帖里,很多網友反而諷刺、辱罵他無非是借機炒作自己,有人還讓他給自己留點面子,“別丟完了”。在這個帖子里,并沒有明顯跡象可以認定持有“抄襲有理”論調的網友都是年輕人或未成年人。也就是說,至少不能簡單認定“是非不分”是年輕一代的“專利”。

  不過話還得說回來,如果以郭敬明博客上的留言作為樣本的話,不得不說一部分年輕網友的言行確實讓人失望。客觀而言,這與經濟體制轉軌過程中,傳統(tǒng)道德觀未受足夠重視、新的市場規(guī)則尚未完善有關。進一步講,問題的根源還是出在我們自身。因為,“成年人世界”實乃年輕人的“鏡像”,況且社會道德倫理失范并不是自年輕人始,恰恰是從“成年人世界”蔓延開來的。

  僅就抄襲一事而言,近年來被曝光的就有多少起?從大學講師到博導,從一般論文到國家重點科研項目,有多少人因此被釘上學術恥辱柱,又有多少人雖事實確鑿卻厚顏無恥拒不承認?其他領域出現(xiàn)的問題,比如貪污腐敗、政績工程、偽劣假冒,難道人們見得還少嗎?“成年人世界”的種種怪現(xiàn)狀,無疑給“80后”、“90后”的心靈蒙上一層陰霾,乃至成為他們行為的一種榜樣。

  對一個群體作出道德審判,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但自我反思精神從來都是稀缺人文資源。如果說這是一個誠信缺失的時代,那么我們每一個人都難逃其“罪”,我們才是應該懺悔的那一個人。從某種意義上,正是我們將“郭敬明”們推上了審判席,也是我們,將“四川曾穎”踢下了維權列車。(中國青年報 魏英杰 )

 
編輯:宋方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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