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惠州六月十四日電 題:社會需要人大代表的良知和政治責任感
中新社記者 宋秀杰
今天,中新社記者就全國人大代表黃細花、陳雪英關于一份“叫!便y行跨行查詢收費的緊急建議,采訪了廣東惠州人大常委會辦公室主任陳裕瑾,他既站在人大的角度、也站在民眾的角度上闡述了自己對這件事件的觀點和看法。
他說,今年六月二日,廣東惠州市黃細花、陳雪英兩位全國人大代表聯(lián)名向全國人大常委會遞交了《關于對跨行查詢收費需聽證的建議》,就近期四大國有商業(yè)銀行和交通銀行對銀行卡ATM跨行查詢收取手續(xù)費問題,建議國家價格主管部門對此項收費暫時叫停,待組織聽證后再行實施。這一事件經(jīng)各大媒體廣泛報道,在全國引起了不小的震動,使原本已引起社會廣泛爭議的商業(yè)銀行收費問題,進一步成為公眾深切關注的焦點。
他說,從單純法律角度來看,黃細花、陳雪英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建議是在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對于人大代表來說是一件十分平常的事情。但是這一事件的意義已遠遠超出了人大代表依法執(zhí)行職務本身,讓我們看到了在行政部門和公共知識分子集體失語的狀態(tài)下,她們的行動所體現(xiàn)出來的人大代表的良知和政治責任感。
他說,挑戰(zhàn)強勢利益主體的規(guī)則,的確需要過人的膽識。而這種膽識正是來自于她們作為人大代表的良知和政治責任感。黃細花在對《第一財經(jīng)日報》記者談到此舉的動機時說:“我作為全國人大代表,有權提出建議,反映群眾的心聲!贝嗽掚m然平實,但堪稱人大代表良知和政治責任感的經(jīng)典注解。
他說,黃細花、陳雪英兩位代表的建議能否對銀行收費問題產(chǎn)生實質性影響,尚待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督辦和相關部門的辦理結果。盡管部分人士認為并不樂觀,但這一事件的政治意義和社會意義是深遠的。首先,強化了人大代表作為公民有序政治參與橋梁的角色。其次,在一定程度上對公共事務決策的民主化進程產(chǎn)生積極影響。根據(jù)相關法律和工作程序,兩位代表的建議將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轉交政府相關部門辦理并答復。
他強調,黃細花、陳雪英的舉動為廣大人大代表積極履行職責樹立了典范。人大代表履行職責不夠到位、發(fā)揮作用不夠充分,是一個長期存在的普遍性問題。代表兼職制、官員代表多固然是主要原因之一,也從黃細花、陳雪英身上看到了另外一種詮釋,即關鍵在于強烈的政治責任感。在圍繞本次事件的討論中,有人發(fā)問“為什么站出來的偏偏是黃細花和陳雪英”,也有人呼吁“社會需要更多的黃細花式的代表”。對此,我倒愿意解讀為,社會需要人大代表的良知和政治責任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