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六月十六日電(記者 俞嵐)來自中國商務部新聞辦公室的消息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今天發(fā)布二00六年第四十三號公告,決定自即日起對原產于印度的進口磺胺甲噁唑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這是中國首例針對醫(yī)藥產品開啟的反傾銷調查。
此次反傾銷調查涉及的磺胺甲噁唑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稅則號:二九三五00三0。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的規(guī)定,商務部將從即日起對原產于印度的進口磺胺甲噁唑的傾銷、傾銷幅度及其對中國國內產業(yè)的損害、損害程度進行調查。
據(jù)介紹,本反傾銷調查通常情況下在一年之內結束,即于二00七年六月十六日之前結束,特殊情況下可延長至二00七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