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8月8日電 公安部辦公廳副主任、新聞發(fā)言人武和平今天上午在發(fā)布會上說,今年上半年,少數(shù)地方的傳銷犯罪活動改頭換面,具有很強的欺騙性。
武和平說,《直銷管理條例》、《禁止傳銷條例》頒布實施后,國家執(zhí)法部門加大了對傳銷犯罪活動的監(jiān)控和打擊力度。今年1月至6月,全國公安機關(guān)共立案偵辦傳銷犯罪案件455起,破案383起,抓獲傳銷組織者和骨干分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1246人,打掉傳銷團伙2179個。公安機關(guān)在打擊傳銷犯罪活動中發(fā)現(xiàn),一些傳銷犯罪活動的組織者及其團伙成員為逃避打擊,改頭換面,變換手法,往往以直銷名義欺騙人們進行傳銷。
武和平再次提示傳銷犯罪活動的一些特點,以引起廣大群眾的高度警惕:
1、組織嚴密、行動詭秘:傳銷一般采取把人員騙到異地參與,組織嚴密,一般實行上下線人員單獨聯(lián)系,而組織者異地遙控指揮。
2、殺熟:以“找工作”、“合伙做生意”、“外出旅游”、“網(wǎng)友會面”等為借口,誘騙親戚、朋友、同鄉(xiāng)、同事、同學(xué)到異地參與傳銷。
3、編造暴富神話:利用一套貌似科學(xué)合理的獎金分配制度的歪理邪說理論,鼓吹迅速暴富,鼓動人員加入。
4、洗腦:對加入傳下組織的人以集中授課、交流談心等方式不間斷的灌輸暴富思想,使參與者深信不疑。
5、高額返利:傳銷組織一般都制定有貌似公平且吸引力很強的“高額返利計劃”,在傳銷人員的鼓噪下,很容易使人產(chǎn)生投資欲望,輕率加入傳銷活動。
6、商品道具、價格虛高:傳銷的商品只是道具,目的是發(fā)展人員,騙取錢財,因此被傳銷的商品價格與價值嚴重背離,很多是難以衡量價格的化妝品、營養(yǎng)品、保健器材、服裝等,部分商品是“三無”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