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9月27日電 據(jù)華商報報道,陜西省禮泉縣人民法院欠印刷廠印刷傳票、拘留證等費用5年不還,債權人在討要無望后,欲通過訴訟追回法院所欠債務。但是,禮泉縣人民法院對于債權人提出的訴訟拒不立案。
西安市民李秀菊女士說,2001年她經(jīng)營了一家印刷廠,當年11月給禮泉縣人民法院印刷了傳票、拘留證等物,費用共計28650元。多次討要,法院都以辦公經(jīng)費緊張和法院領導已換人為由拒付。
今年元月,李秀菊將此事反映給禮泉縣縣委,在縣委主要領導的過問下,法院付給了李秀菊1萬元欠款,答應欠下的款項隨后還清。后來李秀菊又多次到禮泉縣人民法院討要欠款,“這是前任院長手里的事情,你找他去。”李秀菊說禮泉縣人民法院院長張建安最后這樣告訴她。27日,李秀菊再次到禮泉縣人民法院,在禮泉縣人民法院立案庭,兩位法官得知李秀菊要告法院后,笑著說:“欠你的錢你還是向院長去要,要告法院我們不能隨便立案,除非院長同意!
禮泉縣人民法院院長張建安說:“我們欠賬很多,修車費、加油費和餐費都有欠的,又不是欠你一家的,由于縣財政沒有給我們一分錢,所以現(xiàn)在沒錢給你。”當?shù)弥钚憔找头ㄔ捍蚬偎緯r,張建安說:“你去找主管立案的副院長李選鋒,他會幫你立案的!倍钸x鋒卻當著張建安的面告訴李秀菊,在禮泉縣人民法院起訴禮泉縣人民法院,肯定不會受理,“到法院告法院簡直就是笑話!崩钚憔諉,到底哪里可以受理呢?張建安說:“反正禮泉縣人民法院不受理,哪里受理我不知道。”
昨日下午,咸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魏小寧說,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禮泉縣人民法院應該受理李秀菊的民事訴訟,至于法律規(guī)定的回避制度是另外一回事。禮泉縣人民法院受理后,可將此案上報給咸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由中院指派其他基層法院審理此案。(崔永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