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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保田索賠官司3大焦點 包括注水、敲詐以及人品

2006年07月28日 09:34

  在許多觀眾的印象里,李保田都算得上是德藝雙馨的演員,他和兒子主演的電視劇《欽差大臣》前陣子播出時也創(chuàng)下了較高的收視率。但最近的這場官司,卻引發(fā)了雙方的口水戰(zhàn),主要集中在三個焦點上。

  焦點一:注水

  李保田方:30集注水成33集

  投資方:原本拍攝量是40集

  李保田起訴時稱,他和《欽差大臣》劇組當時的合同規(guī)定是《欽差大臣》共30集,該劇發(fā)行、播放、出版的任何一個版本的總集數(shù)如果超過30集,應得到他的書面認可,否則要賠償100萬元違約金,并每集另賠償30萬元。因此李保田要求時代春天給他違約金共計190萬元。此案已經(jīng)在北京朝陽法院立案。

  吳曉則堅稱《欽差大臣》絲毫沒有注水,“李保田早就知道拍攝的量遠遠超過了30集,接近40集了,可還是讓我們完全按照他修改的劇本拍攝,還說只要保證藝術質(zhì)量就可以,不用管集數(shù)。后來后期制作的時候他作為藝術總監(jiān)應該看的,但是他突然就消失了,電話不接,到他家去也沒人開門,怎么也聯(lián)系不上。我們經(jīng)過精剪,最終是33集,趕著送審。審批結果還沒出來,他就發(fā)函來說要告我們。一個連剪完后成片都沒看過的人,怎么就能無端說我們注水?”

  焦點二:敲詐

  投資方:他設下圈套我們鉆

  李保田方:看不慣不良現(xiàn)象

  在時代春天公司發(fā)出的聲明中稱:“李保田的做法,是從一開始到現(xiàn)在所設計的一個圈套,是一種惡人先告狀的卑鄙敲詐行為。”吳曉解釋,當初簽合同時,他們出于對李保田的信任,沒有發(fā)現(xiàn)李保田提出的要求是一個圈套,“這是他故意設計的‘違約’,只有這樣他才能等300萬元到手后再額外拿到190萬元!

  李保田的經(jīng)紀人竇先生則稱投資方的說法是無稽之談,他說李保田這次這么頂真,也是因為看不慣現(xiàn)在電視劇市場不良現(xiàn)象日益嚴重,“現(xiàn)在電視劇注水現(xiàn)象太普遍了,只是李保田敢于站出來!

  焦點三:人格

  投資方:他合作一個掰一個

  李保田方:他是非常盡職的

  吳曉認為李保田的行為非常卑鄙無恥,“他合作一個公司掰一個公司,總有一天大家都不會請他拍戲的。像《神醫(yī)喜來樂》,也跟他吵得不可開交。我們真是后悔對他的人格做出了錯誤判斷,他一玩‘消失’,我們就只有被動挨打的份兒!

  李保田的經(jīng)紀人竇先生認為投資方在胡說,“李保田是一個非常盡職的老藝術家,根本不可能做出像吳曉說的那些事情!敝劣谄渌模豢隙嗾,表示法律會有一個公正的說法。(重慶晚報 邢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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