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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愛詩:遣返申請居港權(quán)人士由法庭決定

2000年8月14日 08:29

  中新網(wǎng)香港8月14日消息:香港特區(qū)律政司司長梁愛詩昨日出席一個公開場合時表示,港府正研究將申請居港權(quán)上訴人士先行遣返。

  但她強調(diào),港府一切行動會依法辦事,并謂港府會信守承諾,不會先行遣返該批早前獲政府保證不在司法覆核進行期間遣返的上訴人士。

  據(jù)大公報報道,梁愛詩透露,自入境處大樓縱火案發(fā)生后,港府正建議將申請居港權(quán)上訴人士先行遣返原居地,直至其上訴開審,不過梁愛詩強調(diào),港府一切行動也會依法律程序,是否先行遣返仍要由法庭裁決,被法庭裁定為可先行遣返的,政府才會作出遣返行動。

  對於該批於較早前獲政府保證不在上訴期間遣返的申請居港權(quán)上訴人士,梁愛詩表示,港府會堅守承諾。梁愛詩稱:“我們作出承諾不遣返的,我們會遵守承諾,保證任何行動,政府會按法律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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