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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各界揭批邪教“法輪功” 2001年2月1日 08:50 中新社烏魯木齊一月三十一日電(記者閆文陸)天安門廣場“法輪功”癡迷者自焚事件,引起新疆各界義憤填膺,他們對“法輪功”反人類、反社會、反科學的邪教本質(zhì)進行了深入的揭批。 在今天下午舉行的新疆自治區(qū)各界群眾揭批“法輪功”邪教罪行座談會上,與會代表都指出“法輪功”及李洪志之流已成為西方反華勢力的籌碼和工具,成為破壞中國社會安定的罪魁禍首。認為“法輪功”組織在事件發(fā)生后所做的聲明是欲蓋彌彰。 楊榮發(fā)代表說,在新世紀的第一個春節(jié),在國家“十五”計劃實施的第一年,“法輪功”指使其癡迷者在天安門廣場自焚,玷污了國家的形象,危害了正常的社會秩序,干擾了人民群眾的生活。 新疆婦聯(lián)的涂鳳英代表說,作為女性,作為母親,她對邪教罪行產(chǎn)生的惡果,心情非常沉重。尊重女性就是尊重社會,可是從此次事件中,看不出一絲一毫“法輪功”對婦女的尊重。相反,它使一位天真爛漫小姑娘的未來蒙上了陰影,使一位花樣年華的女大學生終身殘疾,更使許多子女失去了她們的母親,這不是反社會是什么? 來自新疆大學的大學生阿里木認為,當在電視上看到被燒得慘不忍睹的女大學生陳果時,感到心碎。作為同齡人,要有更高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學科學、講科學、用科學,利用一切條件向周圍的人普及科學,破除迷信,以利于為社會做更多的貢獻,而不是危害社會。 劉慶華教授說,事件發(fā)生后,北京市政府對受害者進行了及時的救治,這說明政府是負責的,是講人權的。西方許多國家都對邪教進行了堅決的打擊,卻對中國采取的行動指手劃腳,這是毫無道理的。不能讓少數(shù)“法輪功”分子干擾大多數(shù)人的生活,以確保大多數(shù)人的權利。 與會代表們一致表示,對法輪功的斗爭不應僅僅限于揭發(fā)批判。作為一個有良知、有覺悟、有責任感的公民,應該積極行動起來,努力學習科學文化知識,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世界觀,自覺抵制邪教的侵蝕。(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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