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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嵐清要求學習先進,堅決同邪教組織做斗爭 2001年2月27日 08:01 中新社北京二月二十六日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李嵐清今天上午在中央組織部等中央和國家機關(guān)七個部、委、辦聯(lián)合舉辦的全國同“法輪功”邪教組織作斗爭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表彰大會上發(fā)表重要講話,號召各級中共黨組織和廣大干部、群眾學習先進,堅決同“法輪功”邪教組織作斗爭。 李嵐清指出,邪教是破壞人類文明進步的毒瘤,它侵犯人權(quán),危害社會,禍國殃民,已成為一種國際公害。李洪志編造、拼湊荒誕不經(jīng)的“法輪大法”,以所謂“強身健體”和“真、善、忍”為幌子,蒙騙廣大群眾,發(fā)展非法組織,形成嚴密的組織體系。他神化自己為活的教主,宣揚世界末日,制造恐慌心理和恐怖氣氛,實施“精神控制”,侵蝕、毒害人們的思想,使成千上萬的家庭失去和睦、幸福的生活;施行各種騙術(shù),大肆聚斂錢財,坑害練功群眾,甚至殘害生命;公然藐視法律,組織、煽動圍攻、沖擊黨政機關(guān)、新聞單位,非法舉行集會示威,不斷到天安門廣場聚集鬧事,嚴重破壞社會穩(wěn)定。 李嵐清認為,中央政府堅決果斷地采取了一系列重大舉措,領(lǐng)導全國人民同“法輪功”邪教組織進行堅決斗爭,并取得了重大勝利。實踐證明,依法處理“法輪功”邪教組織是非常正確的,完全符合人類文明發(fā)展的歷史潮流,符合國家利益和廣大人民的利益。這一正義行動,得到了全社會及海外僑胞、港澳臺同胞的堅決支持和擁護,也得到了世界上主持正義的國家和有識之士的理解和支持。 李嵐清說,在與“法輪功”邪教組織的斗爭中,始終堅持團結(jié)、教育、挽救絕大多數(shù)“法輪功”練習者,依法打擊極少數(shù)幕后組織者、策劃者和堅持頑固立場并從事非法活動的“法輪功”違法犯罪分子的方針,對那些受蒙騙的“法輪功”練習者乃至那些癡迷頑固分子,從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和人道主義出發(fā),采取各種有效的方法,做艱苦細致的思想教育工作,使他們擺脫邪教的精神桎梏,幫助他們回到正常的家庭和社會生活中來。實踐證明,這些方針、政策和措施是完全正確、行之有效的。這是中國對維護人權(quán)和世界反邪教斗爭的重大貢獻。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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