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人士5月10日透露,原計劃5月末終止實施的汽車以舊換新政策會延至今年底,商務部不久將出臺新的政策。分析人士認為,即使該政策不再延續(xù),對于汽車銷量的影響也很小。
按照目前的政策,汽車以舊換新政策的執(zhí)行時間為2009年6月1日到2010年5月31日,即申請汽車以舊換新補貼的,報費車輛的交售時間和換購時間均應在該時間范圍內。
由于去年汽車以舊換新政策實施效果不明顯,今年2月份財政部、商務部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的決定,聯合發(fā)布通知提高汽車以舊換新補貼標準。全國乘用車市場信息聯席會秘書長饒達表示,汽車以舊換新政策的宏觀調控成本較高而效果不明顯,對汽車銷量的貢獻較小,因此即使該政策終止,對汽車銷量的影響也不會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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