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國之聲披露,一汽大眾的內部文件顯示存在可能隱瞞質量缺陷的問題。對此,廣州律師認為廠家此舉已經(jīng)無異于剝奪消費者的知情權,涉嫌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汽車近年已經(jīng)成長為最火熱的消費領域,但是廠家隱瞞信息所承擔的法律風險仍然較低。
廠家客服:目前還無法確認
據(jù)中國之聲記者日前獲得了一份一汽大眾落款2008年的內部文件,在給各4S店的內部通知中,廠家要求4S店對一定批次的捷達轎車進行檢查,檢查的目標是ABS控制單元線束插頭是否進水(防滑移制動系統(tǒng),是有防滑、防鎖死等優(yōu)點的汽車安全控制系統(tǒng))。
最受爭議的是,通知只要求經(jīng)銷商對庫存車輛進行檢查和維修,對已經(jīng)售出的車輛明確指示不需檢查。“已售出的用戶車輛不需檢查,如果用戶車輛發(fā)生此問題,到4S店報修時可按要求給予處理。”這份文件如此說。
據(jù)悉,廠家要求檢查的捷達底盤號后8位為83074037~83115052。
對于這份內部文件遭報道,昨日一汽大眾的客戶人員對本報的查詢顯得很謹慎。她表示,對于媒體報道的ABS存在問題的消息,“我們還沒有辦法確認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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