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律師稱該案不會影響國美股權之爭
9月15日,記者從黃氏內幕交易賠償案的代理律師張遠忠處了解到,北京市二中院已于當天正式受理了股民訴黃光裕內幕交易賠償糾紛一案。
法院正式受理
不影響國美股權爭奪
此前的9月13日,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主任合伙人張遠忠律師接受當事人委托,就黃光裕、杜鵑、許鐘民因內幕交易給當事人造成的損害,向北京市二中院提起民事索賠。然而因缺少黃光裕本人的聯系方式等資料,當天法院并未受理。根據法律,只有被告所在地法院有權審理案件,但黃光裕等人目前關在何處并未公開,黃光裕妻子杜鵑雖然被判緩刑當庭釋放,但具體身在何處也不清楚。
不過,這些問題在一天之后即得到了解決。9月15日上午,張遠忠律師就表示:“黃光裕本人的聯系方式等資料已經順利解決,訴訟材料補充準備完畢,今天將再次向有關法院遞交訴訟材料。”隨即9月15日下午,北京市二中院就正式受理了股民訴黃光裕內幕交易賠償糾紛一案。
張遠忠律師告訴記者:“法院正式受理后,還要對是否正式立案進行討論,這個時間一般為一周左右,不過由于馬上要迎來中秋節(jié)與國慶假期,所以立案日期恐怕要到10月7日以后!
而這也意味著至少在9月28日國美特別股東大會召開前,內幕交易賠償一案不會太多的牽扯黃光裕一方的精力。張遠忠律師也認為:“內幕交易賠償案不會影響到現今的國美股權之爭,因為從受理、立案到開庭中間還有很長的時間。”
不過,有國際投資決策顧問公司資深人士表示:如果不能正確處理好中關村投資者索賠的事情,黃家將失去投資者對其的信心,從而導致在9月28日召開的國美特別股東大會上得不到更多的支持。
黃氏發(fā)致全體國美股東公開函
而在黃光裕內幕交易賠償案被法院受理的當天,國美創(chuàng)始股東黃光裕及相關人也正式向國美股東發(fā)出了公開函。該函系統全面地向全體股東闡述提出5項動議的原因和必要性、介紹了提名董事;更為重要的是,國美電器創(chuàng)始股東首次系統地表明了關乎國美前途命運的幾大敏感事宜,如增發(fā)的一般授權、非上市門店等,并對國美的未來提出了若干建設性主張。
函件的具體內容包括:提出撤銷 2010 年5 月 11 日股東周年大會給予國美董事的配發(fā)、發(fā)行及買賣國美股份之一般授權;撤除陳曉執(zhí)行董事及董事局主席職務,撤除孫一丁先生的執(zhí)行董事職務(但保留其行政副總裁職務)。同時提名鄒曉春先生為公司執(zhí)行董事候選人;以及提名黃燕虹女士為公司執(zhí)行董事候選人。
函件中解釋了創(chuàng)始股東(黃光裕)要求公司召開特別股東大會的原因及特別需要,同時提出具體相關措施加強公司五年計劃及改善業(yè)績的相關建議等。 函件內容還指出黃光裕離開后,國美電器出現的三大問題,分別是銷售收入被蘇寧迎頭趕上,門店數量減少13%,盈利能力落后于蘇寧等。
此外,針對貝恩資本,公開函表示,貝恩資本若轉股后成為公司的正式股東,“創(chuàng)始股東很高興能有機會與貝恩合作,我們認為貝恩將為公司帶來有價值的專業(yè)技術和經驗。我們亦會繼續(xù)與國美其他相關利益方共同協作,使國美的發(fā)展邁上新臺階。創(chuàng)始股東決心致力于與所有利益相關方一起努力發(fā)展國美業(yè)務并增加國美的價值!庇浾 王 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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