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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超市購物,買的東西沒超過10元,收銀員硬是不讓刷卡。昨日,福州的劉先生到金山好日子超市消費時,就遇到了這等怪事,他認為這種規(guī)定很不合理。
而超市方面則表示,他們自從提供刷卡消費這項服務以來,就定下了“10元以下不刷卡”的規(guī)矩,而且這已經(jīng)成了一種行規(guī)。
劉先生說,昨天上午,他到自家附近的金山好日子超市,買了一塊8.7元的豬腰,當他正打算拿出銀行卡結算時,卻被一位女服務員告知,超市有規(guī)定,消費10元以下不能刷卡。劉先生認為,既然超市有刷卡結算的功能,就應該為顧客提供方便,這種“最低限價”實在不合理。因為家里有急事,劉先生也就沒有繼續(xù)堅持,支付了現(xiàn)金。
記者就此與超市方面取得聯(lián)系,辦公室的一位姓劉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是從2008年底引進的刷卡機,也是從那時候起,超市就定下了規(guī)矩,10元以下的小金額不提供刷卡消費,而且在服務臺也做了相應的提示說明。一位銀行業(yè)人士告訴記者,從刷卡機的技術層面,完全不存在“10元以下不能刷”的問題,這只是超市單方面作出的規(guī)定。而其中的原因,則是因為超市為了少向銀行支付手續(xù)費。但該人士也指出,一些大型超市繳納的刷卡手續(xù)費設有上限,也就是說,手續(xù)費累積到一定額度后,無論刷卡次數(shù)再多,商家也無須多交錢。
對于超市的這種“家規(guī)”,福建遠見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劍飛認為,因為金額低不讓刷卡的做法,顯然有失妥當,不太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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