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北京市居民用水價格調整聽證會舉行。25名聽證會代表中,共有22位同意水價上調的方案;2位不贊成調價方案;1位贊成水價上調,但希望制定新的方案。
經濟學家不把價格看成是關系大眾生活負擔的問題,而是看成資源配置的問題。如果看成是大眾的生活負擔,那么價格越低越好。如果看成資源配置問題,就不是越低越好,而是恰當才好。
總體上,大家生活的好壞要看GDP的增長。GDP是財富生產量的增長率,我們所能消費的,都是我們生產出來的。光是價格低,財富不增加有什么用?價格低而生產不增加,就變成商品供不應求,生活質量一點也提不高。怎樣能使生產增加?要合理配置資源,每樣東西都要發(fā)揮它最大的效用。一個供求均衡的市場價格,就是能使產出極大化的資源配置價格。一個合理的價格,能引導大家的消費和生產相匹配。
水價要不要漲?要看它的供應如何。供不應求就必須漲價。不光是水,一切商品都應遵從這樣的規(guī)律。我國許多城市有缺水的問題,水價上漲,促使大家減少用水,讓水用在最能促進生產的地方,最后大家的生活水平才能有所提高。因此,我同意這樣的說法:水價既要保證必要的供應,又要避免浪費。
水有很多用途,從飲用、洗滌,到澆馬路、洗車。哪些算必要,哪些是浪費?這先要看水的供應。最后用來區(qū)分必要和浪費的,就是水價。水價高,澆馬路、洗車都會變成浪費的。即使不能完全杜絕,也要減少使用頻率。水價低,供應很充沛,天天澆馬路、洗車,也未嘗不可。問題在于,是否有其他更重要的用途。所謂重要性,就是拿價格來判斷。用得起高價水的,就是更重要的。
上面的說法,沒考慮家庭收入的不同。同樣的水價對低收入的人來講,感覺很受約束,但對高收入的人來講,不感覺有約束,照樣會大量用水。所以,除了用價格控制水的使用,也要加強節(jié)水的宣傳教育。一個更有效的辦法,就是對高收入者定高價,低收入者定低價。問題在于,如何區(qū)分收入的高低。一個可行的辦法,就是按用水量區(qū)分。這就是階梯水價,既節(jié)水,又比較公平。(經濟學家茅于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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