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畫:股指期貨 中新社發(fā) 唐志順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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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畫:股指期貨 中新社發(fā) 唐志順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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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指期貨與融資融券的輕重緩急關系到中國資本市場的穩(wěn)定和持續(xù),從股指期貨的準備時間以及各方所耗費的人力、物力、財力、精力來看,股指期貨推出的緊迫性也要遠遠高于融資融券。
尺有所短,寸有所長。從國際經驗來看,股指期貨與融資融券業(yè)務本質上都是資本市場各種交易工具中較為基本的交易工具,并無好壞優(yōu)劣之分,推出時間也不應當有先后主次之分。這兩項交易工具,哪個準備妥當便可率先推出,如果單從時間成本與機會成本角度來講,股指期貨已經時不我待。
融資融券風險可控性低于股指期貨
不可否認,融資融券業(yè)務與股指期貨兩種交易工具在交易方式上有一定的神似,但并不形同。融資融券業(yè)務也存在做空機制——融券業(yè)務,但是其做空方式與股指期貨不同。融券業(yè)務所產生的做空機制屬于一種類似于利率回購的一對一OTC衍生品交易模式,其風險的可控性要小于股指期貨。由于股指期貨采用的是標準化合約并且在交易所進行集合交易,市場透明度高,各種風險控制措施完善,因此股指期貨的風險可控性要遠遠大于融資融券業(yè)務。融資融券業(yè)務在2006年發(fā)布《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yè)務試點管理辦法》后擱置了一年之久,而股指期貨的準備工作自2006年起一直在緊鑼密鼓地開展之中,測試仿真交易也已經開展數月有余,二者的準備情況可見一斑。
長期以來,融資融券中的融資業(yè)務一直以一種灰色形式存在于證券公司的業(yè)務范疇之內,因此融資融券業(yè)務的推出有利于規(guī)范證券公司對客戶的融資業(yè)務,提高業(yè)務透明度,防范風險。但是,目前已經出臺的融資融券的有關規(guī)則(如《上海證券交易所融資融券交易試點實施細則》)這類比較細化的操作指南,畢竟是在將近2年以前所制定的,當前的股市與兩年前的市場已是大相徑庭,這個事實細則是否使用,應當效仿股指期貨進行模擬交易予以檢驗,方為穩(wěn)妥之舉。其實,在現貨基礎上的融資融券業(yè)務,其交易機制比股指期貨更為復雜,若不進行仿真模擬交易,將會留下風險隱患。
同時,投資者教育和投資者保護也是開展融資融券業(yè)務不得不需要考慮的問題。股指期貨的投資者教育已經歷時兩年,遍布全國。而融資融券業(yè)務對于廣大投資者來說還相對陌生,而且融資融券業(yè)務的門檻較低,因此投資者教育應當比股指期貨更加深入。
股指期貨推出不以融資融券為“前戲”
股指期貨何時推出,已是老生常談,期貨行業(yè)、證券市場已對此有些疲憊不堪,惟有一些學者仍在津津樂道地討論,加之融資融券開閘,股指期貨與融資融券推出的先后主次的討論也逐漸升溫。其實,股指期貨的推出并不以融資融券業(yè)務的開展為必要前提條件,實際上,二者存在許多不同之處。
股指期貨與融資融券業(yè)務的參與主體不同,由于股指期貨的合約標價較高,所以保證金較高。以當前點位計算每張合約需要保證金12萬左右,因此股指期貨的參與主體為機構投資者,只有資金規(guī)模較大風險承受能力較強的個人投資者才有可能參與。融資融券業(yè)務的投資者構成會更加多元化,根據2006年公布的《上海證券交易所融資融券交易試點實施細則》規(guī)定,融資買入、融券賣出的申報數量應當為100股(份)或其整數倍,融資融券的交易保證金比率不得低于50%,雖然保證金比率高于股指期貨的10%,但標的股票價格較低,且多元化,因此一般的普通投資者也可以參與融資融券業(yè)務。
股指期貨與融資融券業(yè)務的交易對象不同,股指期貨的交易對象為滬深300指數期貨合約,而融資融券業(yè)務的交易對象為滿足上證所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的證券基金、股票與債券,因此融資融券業(yè)務的交易對象更加廣泛。
同時,融資融券業(yè)務不會與股指期貨一起形成對市場的操縱,上證所與中金所均制定了詳細的風險控制措施。上證所在融資融券交易細則中規(guī)定,單只標的證券的融資或融券余量達到該證券上市可流通市值或流通量的25%時,交易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暫停其融券賣出,并向市場進行公布。中金所也采取保證金制度、強行平倉制度、價格限制制度、限倉制度、大戶報告制度、強制減倉制度、結算擔保金制度與風險警示制度等控制股指期貨風險。因此,利用融資融券或股指期貨操縱市場的可能性非常小,特別是股指期貨已經經過很長時間的模擬交易測試,風險制度運行良好。
又一關鍵時間窗口到來
股指期貨曾經與三次推出的時間窗口擦身而過。第一次時間窗口在2006年4月到10月,那時股權分置改革已穩(wěn)步推進一年有余,證券市場各方都沉浸在中國證券市場駛入良性軌道的喜悅之中,中國股市也正逐步進入后股權分置時代,借中國股市根本制度改革順利完成的東風,股指期貨的推出必將成為涅磐在后股權分置時代的鳳凰。
第二次時間窗口,在2007年初至2007年4月份,新的《期貨交易管理條例》正式頒布實施,期貨市場交易管理更加規(guī)范,也更適應股指期貨等金融期貨推出的新的時代背景。第三次重要時間窗口在2007年末。那時,股指期貨正式上市時間最晚在12月28日公布的傳聞,在坊間不脛而走,中金所對于股指期貨的準備工作速度也開始加快,但股指期貨又一次與時間窗口擦肩而過。
股指期貨的推出應當根據各方面條件相機抉擇。目前,推出股指期貨正處于一個非常有利的時機,正處于推出的又一次時間窗口。推出股指期貨的天時、地利、人和均已具備。中國改革開放更加深入人心,經濟連年保持快速增長,近年來政府又大力推進金融體制改革,此次印花稅調整更進一步體現了我國政府對證券市場的重視與愛護。從交易、結算制度的完備性,交易系統(tǒng)壓力測試的完成性,會員結構的合理性,風險防范措施的完善性,以及期貨行業(yè)結構的優(yōu)化性來看,證監(jiān)會、中金所對于股指期貨上市所做的準備工作也可以說是無微不至。從目前的情況來看,股指期貨若再彷徨不前,必將產生經濟的外部負效應,在長達近2年之久的準備過程中,各方均都耗費了太多的精力、人力、物力、財力于此,時間成本、機會成本已經讓市場各方不堪重負。
因此,股指期貨與融資融券相比,在對市場的影響地位上是重,在推出的時間選擇上是急。其實,股指期貨作為一個投資工具,一個組合工具,一個避險工具,一個對沖工具,大可不必把政治的、經濟的、軍事的、文化的、民族的重任壓在股指期貨的肩上,讓其負重前行。在沒有推出股指期貨的情況下,上證指數從6124點調整到2990點,動態(tài)市盈率從60倍調整到近25倍。試想,如果此前推出股指期貨,大盤如此巨幅的調整,股指期貨該當何罪?恐怕早已背負千古罵名。再試想,如果有了股指期貨,并且發(fā)揮它應有的作用,大盤還會跌得如此慘烈嗎?恐怕早已恢復到理性投資區(qū)間。我們應當以一顆平常心來看待股指期貨,讓其發(fā)揮正常的理性的功能作用。(胡俞越 孫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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