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刊用《中國新聞周刊》稿件務經(jīng)書面授權)
3月31日,中國至少660萬“高收入人群”被要求如實申報自己上一年的個人收入。但截至本刊發(fā)稿前,進度仍然并不樂觀。中國首次“收入申報”也是一場制度試驗,對個人觀念與當前制度都是一場沖擊。細辨這一場歷時3月的“考驗期”,其間是什么在阻礙了中國人納稅?
2006年的中國的高收入人群——定義是在這一年稅前年收入超過12萬元者——被要求自行向稅務部門申報。申報期限為2007年1月1日至3月31日,違期者將受到處罰。
曾經(jīng)有過在美國多年的報稅經(jīng)驗,在陸燕(化名)眼里,這次的申報還是相當簡單的!按蟛糠秩丝赡懿⒉皇敲宽椂夹枰顚,畢竟不是每個人都能中彩票,也不是每個人都會有租賃收入”,在一家著名會計師事務所供職的陸燕說。
截至3月15日,倒計時15天,國家稅務總局向記者披露的數(shù)據(jù)是,全國已有近70萬人進行了申報。
中央財經(jīng)大學財政與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劉桓認為,迄今的進度與我國高收入人群的實際的數(shù)字相差太遠。據(jù)他所知,國家目前重點掌控的納稅人群就已經(jīng)達到660萬人。
納稅人的猶疑期
李華(化名)在一家日資企業(yè)工作,2007年1月就收到了公司財務部的通知,要求年所得超過12萬的個人,向稅務部門自行申報。“不過我不打算去,我平均每月拿到的工資也就9000多吧,盡管其他的年所得加起來肯定夠了,但是反正他們也不知道!
3月5日,李華再次收到了公司財務部的電子郵件:“凡個人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請務必在本月31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自行申報。逾期不申報的,稅務機關將依法予以處罰。特別是工資、薪金收入已達12萬元的,稅務機關已掌握具體名單!
李華仍然直接把這封郵件丟到了“垃圾桶”里。在他看來,自己拿到薪水前,稅務部門就已經(jīng)扣繳了個稅,自己也就不存在漏稅的問題。“既然你已經(jīng)扣了稅,為什么還要我再申報呢?”
與李華持有相同態(tài)度的人并不在少數(shù)。他們或者確實未準確了解申報規(guī)定,或者對稅務部門是否如宣稱的那樣掌握自己全部收入心存懷疑。
在這樣的情境下,個稅申報,一定程度也是納稅人與稅務部門間的心理與智力較量。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個人所得稅管理處副處長史小軍稱,從2003年開始,稅務部門對于每一個已經(jīng)扣繳過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的工資收入都是完整掌握的。這樣,北京地稅掌握年工資收入達到12萬的個人,接近2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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