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稅改革水資源或上榜
此外,一直議論不斷的資源稅改革方案,也將水資源卷入其中。
國家發(fā)改委在《2009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的意見》中明確提出“研究制訂并擇機出臺資源稅改革方案”、財政部于6月專門召開2009年“兩會”資源稅改革類建議提案辦理工作座談會,不少專家表示,資源稅改革的步伐已經越邁越塊。
目前,我國征收資源稅的稅目主要有原油、煤炭、天然氣以及其他非金屬礦原礦、黑色金屬礦原礦、有色金屬礦原礦、鹽等。這七個稅目覆蓋了大部分已知的礦產資源,但仍有許多自然資源未包括在內,如水資源、黃金、地熱資源、森林資源等。因此,是否應該將資源稅擴大到此類資源上也成為多方關注的熱點。
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構成資源稅的內容延伸了很多,比如黃金、水等,尤其是水資源浪費很嚴重,所以下一步資源稅稅目要向這類產品擴大。
業(yè)內人士表示,我國的水價形成機制,沒有充分體現水資源的所有價值。盡管我們是個缺水嚴重的國家,但長久以來,我國水價并不能反映水資源的稀缺性,水資源與空氣一樣,被認為是一種大自然的無償贈予,人們在意識中并沒有把水作為一種有限資源進行合理估價。
“長期以來,水價構成不合理和水價偏低,沒有反映水資源的稀缺程度和水環(huán)境治理成本,導致目前水資源浪費相當嚴重,水污染得不到有效治理。”世界銀行環(huán)境與市政高級工程師樊明遠在搜狐舉辦的第四期環(huán)境講壇上表示,應加快推進水價改革,充分發(fā)揮市場機制和價格杠桿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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