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黃金周前,旅游景點門票價格“漲”聲一片。比如,廬山門票從135元漲到180元;嶗山門票從50元漲到70元;莫高窟和鳴沙山月牙泉兩個景點的門票從180元漲到280元……
每到旅游旺季的時候,旅游景點的門票就會成為熱點話題。往往是公眾擔心什么就來什么,各景點東方不亮西方亮地輪番提價。國家有關部門早就注意到這個問題,三令五申地要求穩(wěn)定門票價格。最近的一個文件是國家發(fā)改委今年2月下發(fā)的《關于進一步做好當前游覽參觀點門票價格管理工作的通知》,規(guī)定“景區(qū)門票的一次提價幅度最高不得超過原價的35%。同一門票價格上調間隔不得低于3年,提價幅度以旺季票價為準。景區(qū)門票價格確因成本等原因需要提價,必須在調價前2個月向社會公布”。條文不可謂不詳細,可總也摁不住各景點蓬勃的漲價沖動。因為,前面的調價幅度和頻率卡得再死,一句“確因成本原因需要提價”就留下了活口。
各地要求漲價的理由大致相同:以糧食漲價為起點的新一輪漲價浪潮已經(jīng)傳導到旅游業(yè)中,景點的維護費用暴增,而國家撥付的經(jīng)費卻沒有相應增加,如果景點不順勢提高門票價格,就將出現(xiàn)入不敷出的困難局面。各景點并沒有公布自己的收支賬目,究竟怎樣揭不開鍋外人無從知曉,但有了如此富于“說服力”的理由,漲價行動就立馬展開了。如果沒人盯防,用一紙文書通告社會就可以悍然提價。如果有人“糾纏”,召開一下價格聽證會也不難。在本地找一幫各行各業(yè)的“代表”,地方政府部門自然是希望多創(chuàng)經(jīng)濟效益的,自然不會對漲價有異議;當?shù)厝罕姼鷿q不漲價關系不大,反正越有名的景點越是依賴遠道而來的游客,如果景點能做做“工作”,群眾代表應該也不會反對漲價。如此這般的形式一走,漲價的事情就成定局。任憑媒體意見多多,任憑來客怨言飛揚,都擋不住景點的票價上揚。
在黃金周期間,游客數(shù)量趨于剛性,景區(qū)處于說漲就漲的強勢地位。也就是說,景點漲不漲價全看它的“自律”程度,而把游客的切身利益寄托于此是靠不住的。在票價普漲的情況下,希望通過“大不了不來”的市場效應進行調控不可能奏效,只有讓游客在事先真正參與到定價程序中,才有可能遏制隨意的漲價現(xiàn)象。價格聽證會是個好東西,只是被一些利益群體濫用了。只要讓該出席聽證會的人在場發(fā)表意見,它就能發(fā)揮應有的作用。誰是應該到場的人?那些有計劃去往具體景點的游客。他們不應該是景點門票的唯一決定者,但至少是擁有博弈權的重要一方。當然,聽證程序的中立性、實質性和有效性是首先應該保證的,聽證會應該是各方公平博弈的所在,而不是任何一方主宰一切的舞臺。只有這樣,游客才能真正為自己的利益做主,而不是被動地等待景點的恩賜或者猛宰。
除了通過制度設計來堵塞漏洞,增加政策的執(zhí)行力也是題中應有之義!吧嫌姓,下有對策”是個老大難問題了,發(fā)改委下發(fā)的維護公眾利益的明文被架空也不是一次兩次了。要改變這樣的怪現(xiàn)象,就不能發(fā)完通知就了事,而要保證足夠的監(jiān)督力,對明目張膽的對抗者嚴懲不怠。(李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