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廈門樓盤的綠化率如果沒有達標的話,開發(fā)商可能就要為此多掏一筆費用。廈門市市政園林局總工程師王銓銘昨日接聽市長專線時透露,由于廈門樓盤開發(fā)的綠化率不容樂觀,有必要結合對《廈門市城市綠化條例》修改,完善征收異地綠化補償費用。
所謂異地綠化補償費,是指開發(fā)商開發(fā)樓盤的綠化率低于規(guī)定標準,就必須繳納一定的費用,在城市其他地點補種不足的綠地面積。
據了解,這項規(guī)定其實早在1996年就獲得市人大批準,但剛實施不久,物價部門就作為給企業(yè)減負的一項措施,暫時取消了。
近年來,隨著廈門房地產價格不斷攀升,只要少一平方米的綠地,開發(fā)商就可以多收好幾十萬元,又不必繳納異地綠化補償費。于是,不少開發(fā)商對于有關樓盤綠化的規(guī)定就熟視無睹,能少建點綠地就少建點綠地。王銓銘透露,目前,廈門樓盤達到規(guī)定綠化率的不到70%。
王銓銘表示,為了保障城市綠化率,有必要再提征收異地綠化補償費。市政園林部門將結合 《城市園林綠化條例》的修訂,再完善 《廈門城市綠化條例》相關征收異地綠化補償費條款。從現在看來,該條款還是十分必要的。記者 黃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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