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發(fā)改委官員重提稅收體制改革。房產稅作為收緊貸款、嚴查土地之后的終極解決方案,并不能一蹴而就。但各地方政府的緊張籌備表明,啟動稅收體制改革的大幕已經拉開。8月24日,國家發(fā)改委財政金融司司長徐林公開證實,我國將推進房產稅改革,它的開征可以為地方政府帶來一個穩(wěn)定的主體稅種。
今年4月中旬中央政府出臺了嚴厲程度前所未有的房地產調控措施,盡管各地房屋成交量在調控作用下普遍大幅下滑,房價快速上漲勢頭初步得到遏制,但是房價并未出現實質性的松動,許多民眾依然買不起房。尤其是8月中旬,部分城市的部分項目又開始涌動漲價的暗流,房地產市場調控取得的實效面臨化為烏有的危險。這實際上也揭示出單單依靠提高投資客貸款成本這樣的貨幣政策,難以起到有效降低畸高房價的效用。在這種情形下,有關方面應當如人們所期待的那樣,盡快開征房產稅,通過稅收政策加大房屋持有成本,擠壓投資客的炒房獲利空間,甚至使其得不償失,以迫使其盡快降價出售房產,以達到盡快穩(wěn)定乃至降低房屋價格的目的。
與此同時,開征房產稅也有利于破除當前部分地方政府奉行的土地財政。由于難以從房地產市場獲得穩(wěn)定的稅源,部分地方政府希冀通過地價上漲增加自身收入,而房屋價格與地價高低正相關,這就導致部分地方政府通過種種手段不遺余力地推高房價,并變相抵制與化解中央政府的調控政策。而開征房產稅在物業(yè)持有環(huán)節(jié)征稅,能為地方政府帶來持續(xù)穩(wěn)定的稅收收入,變一次性的賣地財政為稅收的細水長流,這也就有利于地方政府摒棄通過助推房價謀求增加收入的做法,有利于地方政府消弭變相抵制與化解中央調控政策的動機,從而有利于在更大程度上實現房價的穩(wěn)定。
另外,各類房地產市場調控措施即便在較長時期內一直進行,也依然不過是一種相對短期的政策,而將房地產調控通過稅收政策穩(wěn)定下來,則可以使房地產調控成為一種長期性質的政策,有利于促進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長期進行。像禁止貸款購買第三套房、禁止異地購房等不但調控作用不是很大,而且畢竟與市場經濟理念也不是十分相容,而通過征收房產稅調控樓市則可以避免受到有關有違市場經濟理念的指責,而通過征收房產稅調控房地產市場,也是一種相對法制化的政策措施,有利于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經由稅收政策實現法制化,從而有利于房地產市場調控在法制軌道上長期穩(wěn)定進行。
不過需要看到的是,由于開征房產稅能為政府直接帶來收入增長,因而政府在征收房產稅上難免產生通過擴大征收范圍等手段盡可能增加稅源的欲求,這樣就可能導致房產稅偏離調控的初衷,導致部分原本不屬調控政策打擊范圍的民眾利益受到打擊。所以,開征房產稅必須緊緊圍繞旨在調控房地產市場這一初衷與目的進行,須在對炒賣房屋者實施有力打擊的同時,避免自住購房與改善型購房民眾利益受到損傷,如應對首套房與改善型購買二套房免收房產稅等等。如此,征收房產稅就既可以達到有效穩(wěn)定房價的目的,而又可以避免自住購房與改善型購房民眾利益受到損傷,并因此而增強政策的受支持程度,促進房地產市場調控更為深入地進行。魏文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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