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工作座談會在京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強調,要著力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快發(fā)展公共租賃住房,促進人民群眾安居樂業(yè)。
這是一個月來中央主管領導第三次就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做出指示。種種跡象表明,決策層正在逐步完善多層次保障房體系,在擴大樓市有效供給方面,公共租賃住房或將成為今后安居工程建設的重要著力點。
作為調控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無疑是遏制城市房價過快上漲、彌補住房市場化配置局部“失靈”的長效制度安排。近幾年來,中央一直強調加大保障房建設力度,以解決中低收入城市居民以及“夾心層”的住房問題。但受土地財政和房地產業(yè)高增長的影響,部分地方在保障房建設方面的積極性并不高。2009年,全國保障房用地供應量僅完成年度計劃的45%左右;北京、廣州、上海、天津、深圳和重慶等城市去年保障房新開工面積均不足計劃的50%。2010年,中央確定的保障性和棚戶區(qū)改造建設住房的任務為580萬套。但截至目前,各地的完成情況并不理想。1-8月,北京保障性住房開發(fā)投資214億元,僅完成全年投資計劃的53%。
顯然,實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地方政府是責任主體。加大保障房建設,除了中央政策和資金到位外,更需要地方政府強有力的執(zhí)行和責任落實。不過,僅通過中央政策傾斜和行政指令來督促地方營建保障房還遠遠不夠,增強地方營建保障房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更需要市場化機制的驅動以及合理的分配制度作為保障。在這其中,公共租賃住房的建設顯得尤為重要。
一方面,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收入將有效調動地方營建保障房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在現有保障房體系中,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主要針對本地中低收入居民,其福利和公益性質明顯,投資回報率低。而對于市場化運作的公共租賃住房而言,如果在貨幣補貼的基礎上,確定合理的租金水平和建筑標準,公共租賃房的租金收入可以成為地方政府長期穩(wěn)定的一大財源,使其擺脫賣地財政不可持續(xù)的困擾。
另一方面,公共租賃住房將有效解決目前城市“夾心層”的過渡階段住房窘境。公共租賃住房,其承租群體主要是城市“夾心層”,這一群體以新就業(yè)職工、新畢業(yè)大學生及外來務工人員為主,其收入增長預期明確,是未來中產階級的后備軍。滿足他們在過渡階段的住房需求,不僅僅是民生,更能為城市擴大內需、增添活力,無疑對城市化進程大有裨益。
此外,由于擁有相對合理的投資回報率,公共租賃住房還能吸引大量注重穩(wěn)定收益的社會資本介入,改變目前保障房開發(fā)資金短缺難題,拉動當地的房地產投資和消費,進而帶動經濟增長。
總之,通過土地財政和房地產稅收體系的逐步改革,完善保障房的市場化分配機制,促使地方政府主動擴大包括公共租賃住房在內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將是今后住房政策的大方向。這既能保證房地產投資維持穩(wěn)定,又能讓更多的中低收入者獲得住房機會,推動城市化建設穩(wěn)定健康發(fā)展。(林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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