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波始末
●5月21日,深圳市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于農村城市化歷史遺留違法建筑的處理決定》。這是深圳第三次用立法手段解決違建問題。該法規(guī)在深圳市引起強烈反響。
●5月22日,本報發(fā)表題為《部分違建補交地價款后可發(fā)房產證》的解讀性報道,《南方都市報》及深圳本地媒體也都大幅報道該法規(guī),深圳和廣東省社會各界對此給予了極大關注。
●5月26日,本報聚焦關注法規(guī)中“違建轉正”內容對深圳房地產市場的影響,刊發(fā)《小產權房促銷借勢違建轉正》報道,引起全社會熱議。
●5月30日,《華夏時報》發(fā)表文章《深圳小產權房將拿全國首個“準生證”》,將深圳的違建轉正“深入”解讀為深圳率先在全國為小產權房轉正開閘。這一“解讀”將法規(guī)意義升級,全國關注的目光迅速聚焦到深圳,導致國土資源部專門來深圳調研。
●6月2日,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向社會全文公布《關于農村城市化歷史遺留違法建筑的處理決定》,正式生效實施。
●6月5日,深圳市為進一步辟謠和挽回社會影響,利用新華社平臺發(fā)布《深圳市人大:“小產權房轉正”的說法是誤讀》。
●6月8日,深圳市政府召開處理違建聯(lián)席會議,決定擬花一年時間對全市違建進行普查,隨后再進行分類處理。會議透露,市政府草擬的違建處理細則爭取在今年三季度出臺。
●6月9日下午,國土資源部召開會議,專題聽取深圳市政府、廣東省國土資源廳對深圳處理農村城市化歷史遺留違法建筑有關情況的匯報。隨后,各媒體刊發(fā)報道稱,國土資源部認為深圳《決定》處理的是國有土地上的違法建筑,與其他地區(qū)在農村集體土地上違規(guī)違法建設的向社會公眾租售的“小產權房”有本質的區(qū)別。
●6月25日,國土資源部副部長贠小蘇透露,由于各地小產權房的情況不一樣,中央或國土資源部不會出臺統(tǒng)一的處理意見,國土資源部與各地共同從實際出發(fā),認真調研,依法合情合理地處理。
-貼心提示
購買小產權房風險大
在小產權房“轉正”的暖風之下,深圳小產權房銷售日趨火熱。與商品房相比,小產權房每平方米2000元多到3000多元的價格具有較大的誘惑。在價格的巨大誘惑及政策的巨大風險面前,一些市民選擇了前者,更有不少持幣的市民躍躍欲試。
張先生的想法頗具代表性,他在龍崗布吉下水徑“長龍新村”附近打出“求購農民房”的小廣告。他坦陳自己中意購買小產權房是因為政府很難強制拆除,即使進行改造,改造后房子仍可以經營性出租。此次新政策出來后,有部分小產權房可以進行產權確認,購買后或許還能伺機出手獲利。
張先生一類的市民只看到事物的一個方面。綜合開發(fā)研究院(深圳)旅游與地產研究中心主任宋丁表示,買農民房的風險極大,建議購房者不要存僥幸心理,因小失大。他分析稱,小產權房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風險:一、小產權房不具有房屋所有、轉讓、處分、收益等權利,且不能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xù),訴訟風險難以規(guī)避;二、如果遇到國家征地或拆遷,購房人的利益將很難保證。
深圳資深房地產律師王家毅認為,小產權房的產權證只能辦給村民,即便征地拆遷,也是村民能獲補償,買賣時的律師見證只能證明簽字屬實,但在法律上并沒有任何意義。
此次人大對于違建轉正的相關法規(guī)雖已出臺,部分小產權房有可能由綠本轉紅本,但這是一個相當漫長的過程(紅本房產證說明該房地產是市場商品房地產,產權人可完全享有該房地產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權利;而綠本房地產證說明該房地產是非市場商品房,不得轉讓和交易,也不能轉到自己名下)。
不過,國土等相關部門反饋的消息顯示,政府目前還沒有給出具體的產權處理時間表。(黃超 盧先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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