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將積極與有關部門進行溝通,降低公司的損失”在北京市國土局做出收回土地、2億保證金不予退還的決定后,大龍地產的上述表態(tài)也成為了其對此事的唯一官方回應。而這在當時,也讓不少持有大龍股票的投資者感到此事或有一絲回旋的余地。
但2月4日,《證券日報》記者卻通過昨日的調查采訪發(fā)現,想要降低公司損失的想法只是大龍地產的一廂情愿。
北京土地儲備中心有關人員明確告訴《證券日報》記者,在處罰作出后,他們并沒有同大龍地產進行任何溝通,國土局方面也沒有消息。
而北京市土地儲備整理中心副主任葉向忠近日也對媒體表示,2月1日已經取消了競買人資格,還和他們溝通什么呢?一切都結束了。
而大龍地產董秘辦工作人員在昨日接受記者采訪時也頗為沮喪的承認:“國土局不是已經發(fā)文了嗎,2億元保證金估計一點也要不回來了!倍笥浾弑硎,那這2億元保證金的損失是不是要記入2010年的財報,該工作人員給與了肯定的答復。在問及公司對此事的看法時,該工作人員卻表示不方便評論。
此外,針對有人表示國土局公告中2億元保證金不予退回描述的疑問(有人質疑不予退回是不是意味著這2億元資金將充當大龍今后拍地時的保證金),北京市土地儲備中心的工作人員表示:“公告里的不予退回實際上與沒收一樣,這筆錢就是大龍損失掉的!(王 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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