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樓市新“國十條”進入執(zhí)行階段,各地方政府調控細則開始陸續(xù)出臺,落實國務院堅決遏制房價過快上漲通知精神,“精確打擊”各種名目的炒房和投機性購房行為。 中新社發(fā) 文鑰 攝
中新網4月30日電(位宇祥)隨著樓市新“國十條”進入執(zhí)行階段,各地方政府調控細則開始陸續(xù)出臺,落實國務院堅決遏制房價過快上漲通知精神,“精確打擊”各種名目的炒房和投機性購房行為。
各地陸續(xù)出臺房地產調控細則
4月17日《國務院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下發(fā),要求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切實解決城鎮(zhèn)居民住房問題,隨后地方政府調控細則陸續(xù)出臺。
4月30日,北京發(fā)布《北京市人民政府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文件的通知》,嚴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堅決遏制住房價格過快上漲,加強住房保障工作,增加住房用地有效供應,實行更加嚴格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抑制投機性購房等各項要求。
據上海證券報消息,早在4月27日,深圳市政府就已經組織相關部門針對樓市新政召開內部研討會議。而昨天,深圳市規(guī)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下設的房地產研究中心召集了當地開發(fā)商、中介機構、銀行、證券基金研究員等近20人舉行內部研討會,對新政出臺后對市場的影響以及各方的看法進行討論,對即將出臺的地方細則進行吹風。消息稱,深圳市樓市新政細則已經敲定,細則總體方向要比中央的更為嚴格。包括二套房如何界定,限定本地人購房套數等模糊的問題,深圳都會按照最嚴格的上限執(zhí)行。
4月23日,青島市政府發(fā)布《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進一步加快住房建設的意見》,嚴格執(zhí)行國務院要求的信貸政策。在稅收方面,青島要求對房地產企業(yè)開發(fā)的一般商品房的計稅毛利率由現(xiàn)行的15%調至20%;對房地產企業(yè)開發(fā)的非普通住宅(含別墅)和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由現(xiàn)行的1%調至2%。
另外,有消息稱上海于上周四召開貫徹落實新“國十條”的專家意見會,但沒有透露上海細則出臺的時間和具體內容。
“精確打擊”炒房和投機性購房
事實上,從新“國十條”到各個地方政府調控細則,無不在嚴格限制各種名目的炒房和投機性購房。
其中,新“國十條”要求,商品住房價格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地區(qū),商業(yè)銀行可根據風險狀況,暫停發(fā)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fā)放購買住房貸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據實際情況,采取臨時性措施,在一定時期內限定購房套數。對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嚴格按有關政策執(zhí)行。
北京版的樓市新政則明確指出,商業(yè)銀行根據風險狀況,暫停對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以及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居民發(fā)放貸款,并暫定同一購房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購買一套商品住房。對此,北京大學房地產研究所所長陳國強表示,增加“一戶家庭只能新購一套”,是新的抑制手段,比中央版的力度更強。北京市場外來需求比較多,用限外的方式進行抑制,是針對投資性需求的手段。
青島的通知中也要求,嚴格限制各種名目的炒房和投機性購房,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fā)放購買住房貸款。(房產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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