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關于深圳歷史遺留違法建筑的處理問題近日將有定論。根據當前處理方案,將有大批的違規(guī)建筑有望通過一系列手續(xù)得到商品房房產證,而城市居民購買小產權房者不能得到房產證,“法不責眾”的投機將不能得逞。
去年5月,深圳市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于農村城市化歷史遺留違法建筑的處理決定》。根據《決定》,深圳市政府應在十二個月內制定實施辦法和配套措施;現(xiàn)在一年期限馬上到來,深圳市處理歷史遺留違法建筑的方案也將出臺。
30萬違建何去何從將有定論
《決定》中規(guī)定經普查記錄的違法建筑,市政府應當區(qū)別其違法程度,根據《決定》以及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城市規(guī)劃和土地利用計劃的要求,分別采用確認產權、依法拆除或者沒收、臨時使用等方式,分期分批處理。經普查記錄的違法建筑,符合確認產權條件的,適當照顧原村民和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利益,在區(qū)分違法建筑和當事人不同情況的基礎上予以處罰和補收地價款后,按規(guī)定辦理初始登記,依法核發(fā)房地產證。
自《決定》公布后,深圳市政府就對全市違法建筑進行普查。據統(tǒng)計,全市納入普查的違法建筑總量約31萬棟。據了解,對歷史遺留違法建筑的措施是,在2004年以前的違法建筑建筑布局合理、質量可靠,符合地質、消防以及城市總體規(guī)劃等相關要求的違法建筑大部分將能通過一系列手續(xù)辦理商品房房產證。
在具體操作上,將以棟為單位,而不是以套為單位發(fā)放房產證。產權不清的,要先理清產權關系。與此同時,有一些違法建筑,將不能逃脫被拆除的命運。
熱賭小產權房希望破滅
在歷史遺留違法建筑中,小產權房的問題最為引人關注。去年深圳人大關于處理違法建筑的決定出臺以后,有媒體誤讀為是小產權房“轉正”的信號,一度引起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深圳市人大及政府有關部門不得不出面澄清。而在《決定》出臺后的一年中,不少人依然認定深圳將會對購買小產權房的違法行為有所豁免,抱著賭一把的心態(tài)購買小產權房。
據了解,深圳市政府此次處理違法建筑的實施細則,依然堅持購買小產權房屬于非法行為的原則處理。在小產權房問題的處理上未見松動:城市居民購買小產權房,不能得到商品房房產證,小產權房“轉正”希望落空。
根據我國法律規(guī)定,城市居民不得到農村買地建房,也不得租住農民的住房。“政策上從未開過口子,而且要予以清理!2010年上半年,多部委重申在小產權房問題上的態(tài)度。 深圳市的這一處理決定與中央政府在小產權房問題上的態(tài)度一致。
由于違規(guī)建筑的商品房房產證是以棟為單位,而不是以套為單位,所以違規(guī)建筑如果要取得商品房房產證必須先理清產權關系。農村集中所有或者農民個人所有的違法建筑,已分“賣”給個人的成棟的樓房,如果要取得商品房房產證,必須要先理清產權關系。鼓勵本著自愿原則,內部協(xié)商解決問題,或者購買人享有長久的居住權或者對購買人提供一定的經濟補償都不失為解決辦法。記者 楊麗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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