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公司究竟是如何炒作并抬高房價的呢?對此,相關中介公司不肯透露;政府管理部門由于難以取證,也無法完整解剖這一炒作鏈條。在采訪中,一名深受炒家炒賣之苦的賣房業(yè)主熊先生向記者介紹了他所了解的炒房秘密。
1、炒家房源哪里來
炒家能快速判斷新房源是否有投機價值
炒家有個體的,也有以小公司面目出現(xiàn)的,這些人對房源極為熟悉。那些個體炒家一旦有新的房源,能夠迅速從熟悉的中介那里得到信息,因為這些炒家一般會對某個區(qū)域的房子特別熟悉,所以能夠快速判斷是否具有投機價值。
那些有自住需求的買家,購買房子往往需要反復比較,下手的速度比較慢,所以很多房子根本無法與直接的自住買家見面,就被炒家拿下。這些炒家拿下房子,心里非常默契,目標只有一個:共同抬高價格!
2、炒房利潤有多少
一次炒作可掙到十倍到幾十倍之間利潤
比如,在麗江花園一套100平方米的三室房子,如果業(yè)主不了解行情,或者中介在中間采取欺騙手段,業(yè)主放盤價格為54萬元,而現(xiàn)在市場價約在58萬元。中介會迅速通知熟悉的炒家,炒家立即下訂金1萬元,或者按規(guī)定先支付三成(大約16.2萬元),就不難得到業(yè)主的委托公證書。這樣,炒家用很少的錢,就可得到房屋實際處置權,然后放心放盤找下家,結果以58萬元成交。炒家不承擔所有稅費,且收回訂金與三成付款后,還可凈掙4萬元差價。
“炒家的主要成本就是1萬元或者16.2萬元利息損失,以及電話費、交通費,假如能夠順利在3個月內完成交易的話,”熊先生算了一下賬,以目前利率計算,1萬元3個月的利息損失為25.65元,16.2萬元3個月利息損失為332.42元。加上其他電話費、交通費等,以及私下支付給合作上家(放風人)2000-3000元傭金等,不難看出,這一次炒作就可以掙到十倍到幾十倍之間的豐厚利潤!
3、炒房過程是怎樣
在中介配合下炒家起了一個二傳手作用
炒家與業(yè)主簽訂購買合同后,一般支付1萬元訂金(或者幾萬元),然后與中介配合,設法從業(yè)主手中得到委托公證書?梢哉f,一旦拿到第一手業(yè)主的委托公證書,炒家猶如得到尚方寶劍,就得到了房屋的處置權,可以私下再次放盤,也就可以完全避開業(yè)主進行第二次交易,炒家從下家獲得放款,然后付給賣家,并且悄無聲息地完成過戶手續(xù)。在這個交易過程中,在中介人員配合下,炒家起了一個二傳手的作用。其中沒有創(chuàng)造更多的價值,也沒有更多的服務,卻獲得巨額利潤!
4、業(yè)主權益如何保
公證委托時要指定房產過戶在某人名下
“炒家的利潤來源于差價與漏稅,”熊先生仔細研究完炒房過程后,建議買賣二手房的人,一個有效規(guī)避炒樓風險的辦法,就是在做公證委托時,特別要指定房產過戶在某人的名下,否則交易無效。這樣,炒家無法回避第一次交易的稅收,增加了交易成本,延長了交易時間,縮小了利潤空間,同時增加了炒作風險。
另一個辦法就是,一旦發(fā)現(xiàn)有炒家炒作,賣家可以單方面取消委托公證。迫使炒家變成業(yè)主,這樣,炒樓不成成業(yè)主,也會增加炒家炒作的市場風險。
“千萬不要以為辦理了委托公證書就算完成交易。事實上,只有辦理完過戶手續(xù),交易才真正完成,”熊先生吃一塹長一智,他提醒二手房交易雙方,尤其是買方,在過戶完成前,發(fā)生所有與房屋有關的問題,將來都需要業(yè)主承擔,炒家卻不用承擔所有的責任,所以業(yè)主一定要非常警惕。(楊曉紅 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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