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中旬到銀行申請的房貸,現(xiàn)在還沒批下來。貸款怎么這么難!”近日,不斷有讀者反映很難辦出房貸。記者以購房者身份咨詢多家銀行均被告知,由于辦理房貸手續(xù)需要一定時間,再加上銀根收緊,如果現(xiàn)在去銀行辦理房貸,年前基本拿不到貸款。
年底將近,房貸開始困難起來,而杭州的房貸咨詢公司卻非!盁狒[”。隨手翻開一張報紙,便可看到許多“提供急用錢”、“速辦貸款”等小廣告。而通過手機群發(fā)的貸款短信,許多人也都接到過。這些咨詢公司幾乎清一色標榜無需抵押、免擔保、立等可取的“貸款新途徑”,仿佛真為因房貸難而焦急的購房者展露了一道曙光。
據(jù)某房貸公司負責人透露,年底資金需求大,很多房貸公司生意很好,錢都不夠借。
銀行年底房貸收緊,這種咨詢公司究竟怎么貸到款?是否真如他們所標榜的那樣,免抵押、免擔保?這其中究竟藏有何種貓膩,向其貸款又將面臨什么風險?記者就此展開了調(diào)查。
房貸公司怎么放貸——
利息按日算,20萬元貸款月利息達4.2萬元
根據(jù)廣告上的信息,記者首先撥通了一個宣傳稱“利息低、時間快、額度高、成功收費”房貸咨詢公司的電話。記者稱自己看中一套60平方米左右,建于1995的二手房,缺20萬元資金,銀行貸款辦不出。
對方一聽記者的情況便告訴記者,50~90平方米之間、房齡10年以上的房貸不屬于他們受理的范圍,因為他們辦理個人購房貸款也是向銀行借貸,現(xiàn)在年底銀行房貸緊縮,這樣的房子根本貸不到款。
接著她“開誠布公”地告訴記者,雖然房貸辦不出,但他們公司還有短期借貸業(yè)務,不過利息比較高,按日算,日利息是千分之七,也就是10萬元每天的利息是700元,20萬元一個月的利息就是4.2萬元,目標客戶是比較急用錢的。
隨后,記者又撥通了另一房貸咨詢公司的電話,接電話的是位吳姓小姐。在了解了記者的情況后,回答和上一家公司類似。吳小姐說,他們也提供短期借貸業(yè)務,日利息是千分之五。如果是借三五萬元的,只需夫妻雙方過來簽個字便可以馬上拿到錢,像20萬元這樣的大數(shù)目,則需要先將房子辦理他項權證抵押,等錢還清才能將房產(chǎn)證取消抵押。
記者算了一下,20萬元的貸款,如果以日利息千分之五計,每天光利息便是1000元,一個月利息則高達3萬元!而現(xiàn)在的銀行一年期基準貸款利率不過7.29%,折算到日利息,不過是0.25%。
房貸公司的錢從哪里來——
業(yè)內(nèi)人士透露:銀行或民間集資
年底銀行貸款收緊,這些看似不起眼的房貸咨詢公司卻能提供每筆幾十萬元的借款,他們的錢從何而來?當記者向這些“房貸咨詢公司”問起他們的資金來源時,之前還侃侃而談的吳小姐,立刻諱莫如深,一句“我們有我們的辦法”敷衍了之。
杭州某中介公司權證部郭小姐告訴記者,這些“房貸咨詢公司”所謂的無抵押、無擔保貸款其實還是要抵押的。他們的資金來源中,渠道之一是向銀行申請,替委托人向銀行辦理房貸業(yè)務,貸款所需要提供的材料和自己向銀行貸款的材料是一樣的。目前銀行房貸收緊后,這些咨詢公司也很難貸到款,有些則會向余杭、蕭山的一些銀行貸款。
而另一條資金來源則是民間借貸。房貸公司的一項重要業(yè)務是提供短期借貸,利息非常高,日利息千分之四到千分之七。若向他們借款,咨詢公司會要求先到杭州市房管局辦理他項權證抵押。而他們用于放貸的這部分錢則基本都是民間集資的,集資的利息比他們借出去的利息低,咨詢公司則賺取利息差。
另有業(yè)內(nèi)人士透露,一些房貸咨詢公司還有一個集資“秘方”,就是辦理高額度的信用卡用于套現(xiàn)。該人士稱,某房貸咨詢公司經(jīng)理曾建議他用信用卡金卡作為資產(chǎn)入股他的公司,金卡平時由他掌握,用于套現(xiàn)發(fā)放高利貸,到年底再分紅。
據(jù)熟知內(nèi)情的某中介公司老總告訴記者,其實,房產(chǎn)咨詢公司的資金規(guī)模都不大,最多也就在幾百萬元左右。他們和銀行的關系也不是特別“鐵”,主要還是靠幾個股東的民間籌資。由于利息特別高,來他們這兒貸款的多是一些短期拆借行為。
房貸公司操作合法嗎——
工商部門:借貸屬于個人行為不受法律保護
記者在調(diào)查中了解到,這些打著房貸咨詢名義的公司幾乎都在暗地里從事放貸業(yè)務,而且利息高得讓人瞠目結舌。那么這些貸款公司是否合法?找他們借錢和借錢給他們集資又有哪些風險?帶著這一疑問,記者咨詢了杭州市工商局。
工商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房貸正規(guī)途徑只能通過銀行!胺抠J咨詢公司”其登記注冊的經(jīng)營業(yè)務范圍為:投資咨詢、房地產(chǎn)信息咨詢、經(jīng)濟信息咨詢、財務信息咨詢等,不允許發(fā)放貸款等業(yè)務。如果向這些公司借款則屬于個人借貸,不受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保護。
浙江浙中律師事務所李強律師告訴記者,目前法律保護的僅是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四倍以內(nèi)的借款利息,而很多貸款公司為了保障高額利息收益,往往采取在出借時就先行扣除利息的做法,嚴重損害借款人的利益。
另外,李強律師還認為,就貸款公司向公眾高息吸收存款的行為,只要數(shù)額達到一定的額度,就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若數(shù)額巨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最高可判到10年有期徒刑并處50萬元罰金。(余瓊雅 張卉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