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昌平法院9月19日公布開發(fā)商破產公告之后,麓鳴花園365戶購房合同如得不到資產管理人“續(xù)簽”,11月18日之后,這些購房合同面臨解除。目前,資產管理人拒絕與購房者“續(xù)簽”,其表示要公平對待所有債權人,最實際的是盡快讓項目動起來,爭取盡早交房。
購房者合同一旦解除境況將不妙
前天,拿著一紙麓鳴花園商品房預售合同的王先生直搖頭,合同上寫著2003年末交房。開發(fā)商北京興昌達博房地產開發(fā)公司因拆遷難等原因,致資金鏈斷裂,房子只蓋到一半,未能交房,并申請破產,9月19日昌平法院公布破產公告。王先生說,跟他情況一樣的共365戶。
北京憶同律師事務所律師秦兵表示,根據《破產法》規(guī)定,如果資產管理人不在購房合同上簽字確認合同繼續(xù)履行,法院的破產公告發(fā)布兩個月后,購房人合同將自動解除。
對購房者來說,如果得不到昌平法院確認的項目資產管理人、北京昌平科技園區(qū)管理委員會主任蘇貴光簽字確認繼續(xù)履行合同,11月18日后,購房者合同將如同一張白紙。
資產管理人解決實際問題爭取重啟項目
截至前天下午,昌平科技園區(qū)主任蘇貴光明確表示,他不會給購房者簽字確認,理由是如給這些小業(yè)主確權保護他們的利益,那么對一個企業(yè)破產所涉及的其他債權人,將是不公平的,比如材料供應商、施工方等都是受害者。
蘇貴光說,目前最大的問題不是簽字繼續(xù)履行合同,而是要解決實際問題,要盡快讓爛尾項目動起來,爭取早一點把房子交到廣大購房者手里,這也是購房人最期待的。
蘇貴光表示,現(xiàn)在他們已于前日向昌平法院遞交了爛尾項目重組申請,爭取早一點啟動項目,解決購房者最想得到房子的實際問題。
律師支招購房人
可成立債權人委員會
北京憶同律師事務所律師秦兵表示,在這種情況下,購房人一方面可以等待政府的努力,期待項目重新啟動后能拿到房子;另外還有一個辦法就是業(yè)主要自救,成立債權人委員會,之后可以通過債權人會議,組織申請人民法院更換管理人,只要換一個能夠繼續(xù)履行合同的管理人,那么合同就會有繼續(xù)履行下去的希望。(記者 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