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9日電(羅威)北京市近日出臺規(guī)定,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新建商品房的預售或完成初始登記的現房銷售應當按照套內建筑面積計價。這一改變北京樓市“慣例”的規(guī)定,一時間引起各方爭論,其中對于公攤面積如何界定更是焦點。上海社會科學院房地產業(yè)研究中心學術部主任陳則明在接受本網專訪時表示,“套內面積”房價并沒讓房價信息透明,公攤面積監(jiān)管缺位是核心問題。
對購房者來說,公攤面積就是個謎
為什么要按“套內面積”計算房價?天津市房地產協會副會長徐保滿說的非常清楚:“采用此種計價方式來計算面積是否與實際相符,購房者拿尺就可以自己在家測量;而按照建筑面積計價,外墻厚度以及公攤面積都是購房人難以測量的!边@種觀點頗能說明政策取向。
實際上,無論用何種方式計算房價,公攤面積對購房者來說都是個謎。按照“套內面積”計算房價購房者就不用關心公攤面積了嗎?專家及業(yè)內人士表示,羊毛出在羊身上,開發(fā)商是不會負擔公攤面積費用的。
“按套內面積計價并沒有解決實質問題。原因很簡單,公攤面積還得由購房者來買單,而購房者還是搞不清楚公攤面積有多大,公攤面積有多大仍然是開發(fā)商測量的。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不僅包括電梯、樓梯、過道、走廊,還包括大堂、公共門廳、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配)電室、值班警衛(wèi)室、物業(yè)管理用房,以及小區(qū)綠化和其它輔助配套設施。這些設施質量如何、有無貓膩、十幾項專業(yè)面積的計算和測量,購房者是搞不清楚的”,陳則明說。
北京聯達四方總經理楊少鋒曾談到:“我們一直在一線做房地產項目,我們經常發(fā)現有一些開發(fā)商利用各種手段在測量前做很多手段,一個百分點對一套房子可能沒有太多的問題,但對于一個動輒幾十萬平米的小區(qū)而言,一個百分點就是非常大的利潤!
根據當地媒體報道,在已實行按套內面積計價的廣州,因公攤面積縮水而引起的商品房預售糾紛日益增多,公攤面積普遍“縮水”30%左右。
公攤面積監(jiān)管缺位是問題實質所在
誰應對“謎”一樣的公攤面積負責?陳則明認為,房產局應該對公攤面積負責!胺慨a局對購房者提供房產證,房產證要提供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以及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的具體數字。房產證是你這套住房交易時的權威證件,所以房產局應對這些數據負責,”陳則明說。
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綜合研究部部長楊紅旭26日向媒體呼吁,按套內面積計價,如果沒有有效的措施來約束開發(fā)商,則公攤面積容易“縮水”,看似保障購房者利益的規(guī)定,最后讓開發(fā)商鉆了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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