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日前再次出臺面向中低收入職工的住房公積金政策。根據(jù)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出臺的新政策,5月8日以后發(fā)放的購買定向銷售經濟適用住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職工,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費補貼。該政策的實施,將切實減輕這部分中低收入職工的住房消費負擔。
據(jù)公積金管理中心有關負責人介紹,申請擔保費補貼對象條件必須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即職工或其配偶為被拆遷人,經國土房管部門批準購買定向銷售經濟適用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正常還款,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費補貼。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對職工購買定向銷售經濟適用住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費予以50%的補貼。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與相關部門對職工享受擔保費補貼的情況進行定期核查,發(fā)現(xiàn)借款職工申報情況不實的,將追回已補貼資金。
5月8日前已發(fā)放的貸款不再享受補貼。該政策實施日期為2007年5月8日,2007年5月8日前已發(fā)放的購買定向銷售經濟適用住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職工,不再享受擔保費補貼。
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費補貼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1)職工或其配偶為被拆遷人,經國土房管部門批準購買定向銷售經濟適用住房;(2)購買該定向銷售經濟適用住房使用了住房公積金貸款;(3)住房公積金貸款發(fā)放日為2007年5月8日(含)以后;(4)正常還款。
擔保費補貼的申請程序
首先,具有定向銷售經濟適用住房的職工本人,攜帶本人身份證、天津市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借款合同到所在區(qū)縣住房委員會辦公室領取《天津市定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核表》。
第二步,符合擔保費補貼申請條件的職工本人,攜帶以下資料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分中心)申請:
(1)身份證及復印件;(2)住房公積金龍卡;(3)各區(qū)縣國土房管部門出具的《天津市定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核表》;(4)擔保費發(fā)票及復印件;(5)經批準的定向銷售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為職工配偶的,還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證及復印件;結婚證、夫妻同戶籍戶口簿或民政部門出具的夫妻關系證明文件原件及復印件;(6)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第三步,管理部(分中心)審批通過的,為職工開具《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費補貼申請書》,職工本人在10日內憑《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費補貼申請書》、身份證及住房公積金龍卡到住房公積金繳存業(yè)務承辦銀行辦理支款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