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建委住房保障辦公室針對保障房申請過程中家庭資產評估等問題做出明確解釋:房產價值評估對比周邊房價,汽車凈值參照二手車市場價格。
在對申請保障房家庭的審核過程中,家庭資產審核是難度最大、最容易產生異議的環(huán)節(jié)。市建委介紹說,申請保障房時,房產價值應由申請家庭如實申報,申報房產價值如明顯與周邊普通商品住房價格差異較大,可參考同區(qū)域新建房屋出售價結合新舊程度或拆遷補償標準確定。而除房產外,車輛凈值可參照二手車市場價格確定。有異議的,請申請人委托專業(yè)評估機構出具評估報告確定。
根據《北京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2人戶家庭申請經適房,家庭的年收入須低于36300元,家庭總資產須低于27萬元,3人戶的這一數字則分別為45300元和36萬元。家庭的年收入指家庭每個申請成員在申請當月前12個月的全部收入總和,包括每個人的工資、獎金(含年終一次性獎金)、津貼、補貼、各類保險金及其他勞動收入、儲蓄存款利息等。家庭總資產凈值則是指全部家庭成員名下的房產、汽車等凈值及有價證券、投資(含股份)、存款(含現(xiàn)金和借出款)等總和。
對于一些無業(yè)、無固定收入人員及買斷工齡下崗人員將檔案放在人才服務中心或街道的情況,市建委稱,計算家庭成員收入時,申請家庭成員檔案放在人才服務中心或街道的,應由人才服務中心或街道出具收入證明。檔案存放地不給出具收入證明的,由所在街道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及信函索證等方法,對其家庭成員收入進行核定。(記者 丁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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