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理由相信,今年兩會的焦點是民生問題,而住房問題則是焦點中的焦點。
全國政協(xié)提案組將民革中央提交的《關于政府參與投資建設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議》的提案定為第1號提案,凸顯了全國政協(xié)的良苦用心。
民革中央的這份提案,提出了政府建房的必要性,并提出四點建議。這四點建議包括:一,界定政府建房的目標群體,明確受惠對象;二,區(qū)別對待普通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三,利用市場機制建造公共住房;四,建立政府的發(fā)展公共住房的專門機構。
對于民革中央的提案,我深表贊同。
長期以來,建立怎樣的經濟適用房制度,成為社會各界關注的問題,而在各種利益集團的博弈過程中,經濟適用房的實施也充滿了扭曲和利益沖突。如何讓老百姓能夠得到滿意便宜的住房,不僅是經濟問題,更是政治問題。
在中國目前的人口和資源狀況下,只有讓政府出面建立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才能解決普通人的住房問題。而建立一個完善的公共住房制度,也有利于加快城市化的進程。
我一直認為,應該建立相對封閉的經濟適用房供應體系,這個體系要由政府授權的機構統(tǒng)一進行經濟適用房的登記、建設、銷售和回購工作。在四個環(huán)節(jié)中,目標人群的界定和登記工作非常重要。目標人群究竟是低收入人群,還是絕大多數(shù)普通群眾,需要加以考慮。我的觀點是,經濟適用房應該成為中國人居住的主要選擇。因為中國的城市化還在進行之中,大量的農民要成為城市人口,而土地資源又相對緊張,因而,提供小戶型而又舒適環(huán)保的住房,應該成為一個國策。當然,對于渴望高標準住房的富人,則由市場供應少量的大戶型住房,同時進行稅收調節(jié)。
建立合理的經濟適用房制度的另一個關鍵是,不要讓經濟適用房隨意進入商品房交易市場。購買經濟適用房的個人如果要出售住房,則應該向政府指定的機構出售,出售價格在剔除通脹因素的條件下,扣減折舊部分。也就是說,經濟適用房的所有人沒有權力享受住房的溢價收益。當然,個人不得隨意將經濟適用房投入市場出售的同時,應該允許政府在特定時間集中將多余的經濟適用房公開拍賣,其收益進入政府財政,并用于公共住房事業(yè)。
而政府在提供廉租房方面,除了建設一部分住房,還可以購買二手房,然后以低價出租給個人,從而盡快實現(xiàn)人人有房住的目標。另外,政府還應該引導建立規(guī)范的住房租賃市場,向普通居民提供舒適體面、有法律保護的出租房,也是改善住房條件,緩解住房需求壓力的有效手段。從社會發(fā)展看,好的住房租賃市場更可以促進人才的流動和人們的自由遷徙,從而為創(chuàng)造一個自由的社會提供基本的物質保證。
民革中央的提案應該引起中央政府的重視,我希望有關方面能夠給出一個令人滿意的答復。(劉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