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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監(jiān)會出新規(guī):嚴禁保險員進銀行賣保險(3)

2010年11月08日 11:49 來源:揚子晚報 參與互動(0)  【字體:↑大 ↓小

  消費提醒

  銀保產品不姓“銀”,

  不想買了還有“十天猶豫期”

  一、如果銀保引糾紛,銀行作為代理方有沒有責任?

  “法律上可以追究三方的責任——銀行、銷售人員和保險公司”,熊勇說,但實際上保險公司希望銀行繼續(xù)銷售其產品,因而受制于銀行,且銀行與保險公司在簽代理協(xié)議之前有約定,如果有問題由保險公司“全額買單”。保險消費者碰到這種糾紛大多維權較難,因為他們在保險合同上也簽了字,也要承擔部分責任。但一般而言,沒有多少客戶在簽合同時會仔細看條款,所以碰到這種情況,監(jiān)管部門一般“各打五十大板”或建議消費者起訴。他建議消費者維權時可以保留相關的宣傳材料作為證據。

  二、銀保產品適合什么人群?

  熊勇介紹,目前銀保產品都以分紅險為主,傳統(tǒng)的銀保產品如投連險、萬能險已比較少。他建議,一般有現金流、財務穩(wěn)健的家庭,不妨購買一些分紅險產品用于理財及保障,可以拿出家庭資金的10%-20買分紅險。“首先,每個家庭都有消費沖動,分紅險是返還型的,其次,現在是低利率時代,不排除未來還會加息,也不排除提高2.5%保險預定利率,1999年以前保險利率最高曾達17%。分紅產品來源有一塊是保險公司的投資能力和投資盈余,隨著保險資金擴大,不排除分紅有更好的收益,在分紅基礎上再派發(fā)紅利。經濟不寬裕的家庭應該以買保障為主,以小博大,比如意外險、定期壽險等消費型的保險產品!    

  三、在購買銀保產品時注意啥?

  銀保產品,顧名思義就是在銀行里面銷售的一種保險公司產品。但是不少消費者把銀保產品等同于銀行的理財產品,只看重其收益率等理財指標。所以說,銀保產品只是放在銀行里銷售的保險產品,并不是銀行的理財產品。省內保險權威人士提醒,消費者在購買時要注意產品是否是自己需要的,自己是否有持續(xù)交費能力,搞清保險產品的責任。保險是有風險保障功能的,不同于其他金融產品,簡單地用“收益率”來比較是不全面的。消費者簽合同前要看清條款、風險提示、產品特點等,保險公司電話回訪時若不想買了,還有機會可以協(xié)商。最關鍵的是保險合同簽過后還有“十天猶豫期”,消費者可以利用這個規(guī)定保護自己的權益。(沈春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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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梅玫】
 
直隸巴人的原貼:
我國實施高溫補貼政策已有年頭了,但是多地標準已數年未漲,高溫津貼落實遭遇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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