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7月13日電(記者劉萬永)備受關注的羅彩霞案將于8月13日在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羅彩霞代理律師徐國強今天向記者證實,羅彩霞已經接到開庭通知。
羅彩霞是湖南省邵東縣人。2004年,她作為邵東一中應屆畢業(yè)生參加高考,總成績514分,沒達到湖南省當年的二本錄取分數(shù)線,也沒收到任何高校錄取通知書。羅彩霞同班同學王佳俊當年高考成績?yōu)?35分,遠未達到普通高校本科最低控制錄取線。
2004年9月,時任隆回縣公安局政委的王崢嶸(王佳俊之父)從女兒班主任張文迪處獲取了羅彩霞的高考信息,偽造了羅彩霞的戶口遷移證等證件。因湖南省2004年二本最低控制線分數(shù)為531分,部分院?山20分錄取,在王崢嶸的操作下,王佳俊冒用羅彩霞之名被貴州師范大學歷史與政治學院錄取。
2008年,王佳俊用羅彩霞的名字辦理了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相關證件。羅彩霞復讀一年后,2005年被天津師范大學錄取。2009年3月,羅彩霞在申辦開通網(wǎng)上銀行業(yè)務時被拒,冒名頂替上大學事件意外浮現(xiàn)。
2009年5月5日,《中國青年報》以《公安局政委女兒冒名頂替上大學》為題報道了此事。
2009年5月,羅彩霞以侵害姓名權、受教育權為由向天津市西青區(qū)人民法院起訴王佳俊、貴州師大等7個單位和個人。2009年5月15日,西青區(qū)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同年6月1日,羅彩霞將貴州師范大學歷史與政治學院院長唐昆雄追加為第8名被告。唐昆雄違反教育部規(guī)定代領了假羅彩霞的錄取通知書。
“羅彩霞事件”曝光后,王佳俊的父親王崢嶸被判處執(zhí)行有期徒刑4年。
2010年3月29日,西青區(qū)人民法院兩名法官赴湖南省核實被告王崢嶸服刑地點及聯(lián)系開庭事宜。
羅彩霞代理律師徐國強今天對中國青年報記者說,本案雖然在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但仍由天津市西青區(qū)人民法院審理,主要原因可能是王崢嶸在湖南服刑。按要求,7月14日,律師會向西青區(qū)人民法院提交證據(jù),開庭前的其他準備工作也在進行中。
“羅彩霞事件”引起了一輪全國性學籍核查行動。2009年6月30日,教育部高校學生司發(fā)出《關于核實普通高等學校重名重身份證號在校生學籍的通知》,并公布了同姓名同身份證號在校本?茖W生數(shù)據(jù),要求各高校認真核查疑似冒名頂替的在校生。有消息稱,此次查出的同名同身份證號的在校生超過萬人。6月16日,中國青年報記者就此向教育部新聞辦提出采訪請求,至今沒有得到答復。
西青區(qū)人民法院此前曾向媒體表示,法院會依法及時公正審理羅彩霞案。
參與互動(0) | 【編輯:唐偉杰】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