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30日電 徐步高幻想自己是“神”。據據香港文匯報報道,犯罪學專家昨(29)于死因研訊作證時稱,懷疑徐步高患上精神變態(tài)及自戀狂,推斷他與3宗槍擊案有關,除以“不尋!奔啊笆窡o前例”形容徐的犯案手法外,又推斷他于尖沙咀槍擊案企圖搶警槍,是為了再犯更轟動的謀殺案。
美國聯邦調查局特別調查主任James J. McNamara作證時稱,徐步高經常幻想加入警察精銳部隊卻未能如愿,因此受到刺激而犯罪,透過犯罪來滿足其幻想,從中找到樂趣。
此外,澳洲犯罪學專家博漢仕昨根據多項證據表示徐步高很大機會涉及3宗槍擊案。他估計,徐可能與“權威”有含糊不清的關系,演化成對政府及警隊的憎恨,令他針對警員,象征對權威的蔑視;徐亦對政府反感,而為滿足自己的權力欲望,在沒有必要下槍殺護憲員。他又指出,徐犯案時的危險性及暴力性不斷升級,又猜測若徐步高成功在尖沙咀搶槍,將來定會有更大膽、更放肆的謀殺案發(fā)生。
博漢仕又指出,在分析徐步高床頭找到的字條后,認為徐步高相信只有神才可奪取別人的生命,為提升至神的層次,徐步高幻想透過殺人超越普通人的境界。對于徐在犯案后如常返家、工作,或許他根本沒有情緒,那是精神變態(tài)的一種,亦相信徐有自戀及自我膨脹的傾向。
博漢仕透過徐步高背景分析時,指出徐年少時家庭一直承受逆境、貧窮,不能接受高等教育,亦因帶有鄉(xiāng)音視自己為異鄉(xiāng)人,性格亦因父母離異而改變,成長后變得自我、難以相處,加上仕途不如意,婚姻又出現危機,財政亦因99年買樓后樓價下滑而受壓,令他對生命感到焦躁,欲改變現況,亦認為自己有能力改變世界。
博漢仕又指出徐步高有連環(huán)殺手的特質,并在德國、英國、美國、加拿大等地都從未發(fā)現類似個案,犯案手法極不尋常,例如身為警員為搶武器不惜殺害同袍,并且利用“弱手”,即左手犯案,企圖掩飾身份。他亦把徐的犯案動機推斷為能力顯示、報復憤怒及利益推動,又認為他是在權力及使命的欲望驅使下犯案。“他需要絕對控制他人的能力,透過控制、支配及侮辱受害人,表現罪犯的權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