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4月25日電 據(jù)香港文匯報報道,香港藝人梅艷芳遺產(chǎn)爭奪案進入第8天。嘉禾集團創(chuàng)辦人之一何冠昌的遺孀何傅瑞娜繼續(xù)作供。她透露梅艷芳在臨終前,獲知不能繼續(xù)歌唱事業(yè),大受打擊。何傅瑞娜續(xù)稱和梅媽少往來,干女梅艷芳也告誡減少和母親接觸。
對于梅的遺產(chǎn)安排要通過法庭解決,何太太指阿梅的決定不被家人尊重,感到無助。
梅艷芳的干媽何太太在庭上表示,在2003年12月中旬,梅艷芳突然對她說:“阿媽,我無以維生”,原來她的喉嚨出現(xiàn)問題不能繼續(xù)唱歌,何太太形容干女說話時表情落寞、無助,令人心酸。她沒有詳問因由,只是立刻勸說不要擔心,承諾照顧對方。最終,梅在同月30日去世。
何傅瑞娜續(xù)而剖析梅艷芳和家人的關系,透露阿梅原本每月給予梅媽5萬元作生活費,另聘請兩名工人和司機;但梅媽仍屢次要求增加5000元,梅便指5萬元已足夠,除非母親另需照顧他人,但最終仍滿足母親要求。
何太太又指梅艷芳曾給予200萬至300萬元,讓兄長梅啟明經(jīng)營狗場,但兄長仍以母親作擔保人借錢,阿梅為母親著想,承擔債務,但已感到被騙。
梅媽方面則指,梅艷芳的意愿先是照顧母親,送贈妙境較后,若梅媽死后還余下逾千萬元,送贈妙境,質疑是否阿梅的原意。何太太認為不感意外,阿梅送贈妙境是心意,她當時沒有考慮送贈的數(shù)額。何太太又指梅成立信托的最初原意非要避遺產(chǎn)稅,她知道自己有多少資產(chǎn),當時不少持有單位仍需供樓按,如恒安閣的單位尚欠500萬元。
何太太庭外形容和梅艷芳的關系是一種緣份。她稱希望多一名兒子,梅的義名何加男,意指“加多一個男”,梅送贈的卡上自稱“仔仔”,其間一直互相信任和尊重,自己也感到“阿女”親切。
對于事件鬧上法庭,何太太感慨因此引起不少回憶,包括梅艷芳在最后階段很辛苦,同時又指阿梅早已作安排,但決定不被家人尊重,令她感到很“無用”。
何傅瑞娜續(xù)稱和梅媽少往來,干女也告誡減少和母親接觸。當?shù)弥穻屚对V阿梅待母不周,何太便會勸阿梅改善,阿梅遂多致電母親;阿梅患病后,她也勸干女告知母親,但阿梅沒有回應。
此外,妙境佛學社其中一名董事Hans-Heinrich Luehrs作供稱,梅艷芳在1991年開始信奉夏巴寧波車,經(jīng)常深夜探訪師父。妙境方面直至在2005年2月,才獲匯豐國際信托通知,他們是梅艷芳的信托基金的最終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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