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十月二十四日電 新加坡消息:新加坡國會二十三日三讀通過新的恐怖主義(防爆)法案,針對恐怖爆炸事件行使治外法權,新法案將給予犯案者適當?shù)膽吞。?zhí)行或協(xié)助恐怖爆炸的罪犯將會被引渡或起訴,以確保他們逃不過法律的制裁。
此間《聯(lián)合早報》二十四日報道,新加坡副總理兼內政部長黃根成二十三日在國會為法案提出二讀時指出,為了防范與對抗跨國界與區(qū)域恐怖活動所帶來的威脅,國際社會制定了一些通用的法律工具,而在聯(lián)合國框架下擬定的相關國際公約就有十三個,其中之一是抑制恐怖爆炸國際公約。該公約擴大了對涉及恐怖爆炸者的調查、提控與引渡的國際合作法律框架,設立通用的司法權來懲戒他們的罪行。他說:“作為公約的一分子,新加坡能通過另一有效途徑來應付多面和多變的恐怖威脅,并協(xié)調國際間的合作來對抗這個全球性的禍害!
新法案規(guī)定,在公共場合、國有或政府設施、公共交通系統(tǒng)或任何基礎設施放置、運送或引爆爆炸物或其他致命器材是犯法的。
有鑒于恐怖分子也會利用化學、生物與放射性武器來進行攻擊,新法案對爆炸物和致命武器的定義,包括那些使用生化物或毒素或放射性材料的武器。
在新法案下,參與恐怖爆炸是嚴重的刑事罪行,被定罪的犯人若蓄意致死或重傷他人而導致死亡,將被判處死刑。那些在恐怖爆炸發(fā)生前掌握情報或擁有參與恐怖爆炸者資料的人,必須向警方通報。知情不報者將受到罰款或坐牢或兩者兼施的懲罰。
根據(jù)新法案,在新加坡執(zhí)行恐怖爆炸的外國人也必須面對新加坡法律的制裁。若犯人在新加坡被拘留,他將會依法被控、面審和受懲處。
黃根成說:“這能讓新加坡有能力和靈活地提控任何在我們境內被捕,卻又無法被引渡的犯人。它也確保干案者無論身份,或在何處犯罪,都不會逃過刑罰。”
黃根成說,加入國際公約和推行新的恐怖主義(防爆)法案將加強新加坡和意識相同國家之間的反恐合作。它確?植婪肿硬粫邪踩谋茱L港,并和國內現(xiàn)有應對恐怖分子的法律工具相輔相成。〔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