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15時03分報道,今天(6日)上午,北京市人保局公布,即日起,北京高溫津貼標準翻倍。室外露天作業(yè)人員高溫津貼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yè)的人員高溫津貼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調整為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調整后新標準從2010年7月份執(zhí)行。
針對京城持續(xù)高溫,北京市人保局表示,6月至8月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包括建筑工人、無空調的公交車司機、露天環(huán)衛(wèi)工人等在內的人員皆在領取高溫津貼范疇之內。用人單位未按規(guī)定支付高溫津貼的,勞動者有權向人力社保監(jiān)察部門舉報或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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