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廣西河池朝陽煤礦突擊提拔了7名礦長助理下井帶班,而包括礦長、副礦長在內的5名主要領導卻穩(wěn)坐在辦公室里。(9月19日中國廣播網)
比起駕車族中流傳的一句幽默語:別看我是“奧拓”,長大就成了“奧迪”。那幾名突擊提拔的礦長助理,或許就沒了那份跟“礦長”沾邊的愉悅心態(tài)。因為,職位提拔只是一個障眼虛招,代替領導下井帶班,才是其關鍵作用所在。
面對國務院要求煤礦和非煤礦山領導帶班并與工人同時下井、升井的23號文件,朝陽煤礦“下有對策”,銜接得可謂滴水不漏、極具功力。7名礦長助理一天排一個下井,輪遍剛好是一周。這等于說,呆在上面的真正“礦領導”,誰也沒有下井之憂了。
可以想見,提拔并安排礦長助理下井帶班的舉措,自然會被這家煤礦當作落實安全指令、加強安全監(jiān)控、確保安全生產的具體行動而日日記錄、層層上報。但是,公眾要問:這樣的“領導與礦工同在”,跟上級的要求是一樣的么?這究竟是為整個礦企采取的安全措施,還是只為個別領導采取的安全措施呢?
新提的礦長助理,若成了下井帶班的主角,這與其說是冠冕堂皇的安全措施,還不如說是另一種“安全透水”。沒有貨真價實的親臨一線,坐鎮(zhèn)指揮,任何有名無實的“虛擬領導”呆在井下,都改變不了“換湯不換藥”的漠視安全和推卸塞責。而“礦長助理”,完全可能成為將來“諉過”的最佳選擇。
“突擊提拔礦長助理”是一個信號,更是一種警示。在“下有對策”雛形顯現(xiàn)的時候,“上有政策”必須高度重視,迅速堵住空隙、打上補丁。當務之急,就得對礦長助理下井算不算礦領導下井作出明確說明。此外,對于那些雇傭專業(yè)人士擔任礦長的私營礦企,其幕后老板,也應納入到“礦領導”的前臺來。司馬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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