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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擬將11月15日設為安全日 官方反思火災教訓

2010年11月22日 21:37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參與互動(0)  【字體:↑大 ↓小

    11月21日上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俞正聲(右三)、上海市委副書記、市長韓正(右二)以及劉云耕(右四)、馮國勤(右)、殷一璀(右五)等領導班子成員,赴上!11·15”特大火災現(xiàn)場悼念遇難者。中新社記者 潘索菲 攝  

  中新社上海11月22日電 上海市委副書記、市長韓正今天在上海市政府常務會議上表示,上海建筑市場表現(xiàn)出的混亂現(xiàn)象以及監(jiān)管不力,是造成“11·15”特別重大火災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為此,我們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我們深感內(nèi)疚和自責。

  他指出,為永遠銘記事故的慘痛教訓,市委、市政府考慮把11月15日設為上海城市公共安全日,讓警鐘長鳴,讓慘痛的教訓時刻警醒各方,對生命負責,對城市負責,切實做好維護城市安全的每一項工作。

  韓正當天主持召開市政府常務會議,聽取“11·15”特別重大火災事故處置工作匯報。會議要求,全力以赴做好事故各項善后工作,盡最大努力、不惜代價繼續(xù)救治傷員;全力配合國務院調(diào)查組盡快查清事實,依法嚴肅追究責任;細致、妥善、負責地開展對所有遇難者、傷員及其家庭的賠償救助;針對上海建筑市場表現(xiàn)出的混亂現(xiàn)象,從體制、機制和法制各方面開展深入研究,出臺切實有效的措施,嚴肅整治。

  韓正要求堅決杜絕“檢查前突擊一下,檢查中緊張一陣,檢查后迅速恢復原樣”的現(xiàn)象;必須嚴格落實安全生產(chǎn)各項制度,工地負責人、工程負責人、企業(yè)法人代表、地區(qū)相關領導必須層層落實責任,必須采用地毯式暗查與明查相結(jié)合,日程檢查和突擊檢查相結(jié)合等各種措施排查隱患。他說,查到問題不能及時有效嚴格整改的一律不得開工或者繼續(xù)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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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唐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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