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新上海灘》在部分地方臺播出,劇中黃曉明所扮演的許文強幾乎每場戲都吸煙,結果遭到了控煙人士的聯(lián)名抗議。近日,國家廣電總局對此做出回應,稱劇中人物的各種情緒都通過吸煙來表現(xiàn),在一定程度上反應出創(chuàng)作者對于控煙意識的淡薄。同時,國家廣電總局表示,今后將要求各級審查機構對影視作品中濫用吸煙鏡頭等現(xiàn)象給予重視,加強審查。
如今影視劇中的“煙霧騰騰”現(xiàn)象,其實并非《新上海灘》所獨有。曾幾何時,香煙逐漸成為一些劇作家、影視演員和導演手中一個頻繁使用的道具。據有關部門調查顯示,近兩年熱播的高收視率、高票房的影視片中,63%有吸煙鏡頭,其中電視劇平均每部有30個吸煙鏡頭。甚至前段時間在中央電視臺一套熱播的革命題材影片《井岡山》,扮演中青年時期毛澤東的演員同樣是煙不離手、吞云吐霧。這種所謂的“香煙文化”本身往往具有極強的社會危害性,因為對于一些自己仰慕不已的銀幕角色的吞云吐霧,大多數(shù)免疫力相對低下的年輕人往往很容易因為模仿而走上吸煙之路。因此,廣電總局宣布將對影視作品中的“煙霧繚繞”現(xiàn)象加強審查,無疑將相對減少和清除那些直接危害青少年心靈健康和人格培養(yǎng)的內容元素,從而具有積極的現(xiàn)實意義。
但我們也應該看到,要想更多地祛除影視劇作品中的“煙霧繚繞”鏡頭,從根本上凈化熒屏,并不能僅僅依靠廣電總局。因為從目前各方面的情況來看,開展影視領域中的這場“禁煙運動”,本身還需要其他政府部門的配合,尤其需要立法部門從立法層面予以根本支持。
雖然我國早就簽署了《煙草控制框架公約》,但目前我們依然沒有一部禁止公共場所吸煙的法律,也就沒有明確的法律法規(guī)禁止在影視劇中夾雜間接煙草廣告。根據“法無明文規(guī)定不可為”的法律原則,如果廣電總局出面全面禁止影視劇中出現(xiàn)吸煙鏡頭,這種行為本身其實是缺乏充足的法律依據的。更何況,如今煙草行業(yè)對于經濟發(fā)展有著頗為巨大的促進作用,我們可能很難指望一些地方政府部門能多么支持這場影視“禁煙運動”。
法治社會,法律制度是一切執(zhí)法監(jiān)管行為的動力源泉和合法性基礎。實際上,鑒于吸煙的社會危害性,如今很多國家不僅紛紛通過立法的形式明確禁止在公共場所吸煙,而且更是直接對影視劇的吸煙鏡頭進行了限制性規(guī)定。比如美國就把有明顯吸煙鏡頭的電影都定為“限制級”,13歲以下兒童須有家長陪同觀看;比如泰國的《廣播法》就明令禁止電視屏幕上出現(xiàn)煙草產品或吸煙鏡頭,電視中只要出現(xiàn)吸煙鏡頭,就會被馬賽克所遮蓋。而在今年的奧斯卡頒獎盛典上,三輛督促好萊塢拍攝“無煙電影”的宣傳車也一直往來于柯達劇院周圍。
從這個角度來看,作為主管部門的國家廣電總局固然可以正視社會呼聲,及時開展整頓清理活動,但從根本上來說,這種舉措本身還需要相關法律的支持,比如修改廣告法,增加一些兒童廣告保護性措施和條款,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比如制定具體的標準,嚴格控制影視作品中的吸煙鏡頭的數(shù)量。
當然,祛除熒屏上的“煙霧繚繞”,本身也還需要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比如影視劇的導演,本身就應遵循基本的職業(yè)道德和社會良知,從根本上打破原有的那種過多崇拜“香煙文化”的創(chuàng)作思維模式,盡可能減少和控制吸煙鏡頭的出現(xiàn),以其他形式來塑造豐滿的人物形象;比如廣大社會公眾和社會組織盡可運用輿論力量,對那些“煙霧繚繞”的影視作品進行抗議和聲討。值得一提的是,這次主動站出來抗議《新上海灘》吸煙鏡頭過多并促使主管部門回應的就是一個民間社會團體,這顯然是一個很好的開端。實際上,很多時候政府的作用都是相對有限的,只有更多的社會公眾和社會組織參與進來,才能相對彌補政府的不足。因此,在旨在祛除煙霧、凈化熒屏的影視“禁煙運動”中,有關方面確實需要在盡快得到相關法律制度支持的同時,盡可能多地實現(xiàn)和社會力量的充分結合,從而形成一種更強更大的社會合力,最終取得影視“禁煙運動”的勝利。(阮占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