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人權入憲
2003年3月17日,27歲的孫志剛在廣州的大街上被收容,60小時后他死在了廣州市衛(wèi)生局主管的收容人員救治站中。此前,他一度于廣州市公安局天河區(qū)公安分局黃村街派出所、天河公安分局收容待遣所、廣州市收容遣送中轉站三個地方輾轉。在這幾個分屬不同政府職能部門的機構中,孫志剛遭遇了相同的境遇———喪失了一個人的尊嚴與權利,人身自由受到侵犯,承受著恐懼、屈辱,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分鐘。
孫志剛作為一個普通公民,他的死卻非悄無聲息,在一個“非典”橫行的春天被媒體與學界推到了風口浪尖,成為近年中國最著名的事件之一,影響深遠。他死后三個月,18名涉案者被認定有罪,23名政府官員受到處分,一項施行20多年早已備受詬病的制度被廢除;第二年春天,“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寫入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又半年,十六屆四中全會通過決定,確立了以人為本的科學發(fā)展觀。
這時,距離1991年11月1日,中國政府將人權這一過去的“資產(chǎn)階級口號”作為“偉大的名詞”和“社會主義所要求的崇高目標”寫入政府白皮書公告世人,已近13個春秋。
從敏感詞匯到執(zhí)政興國重要理念
改革開放后,第一個把人權納入政治話語的是鄧小平;江澤民擔任總書記期間,人權一詞高調進入政府白皮書,進而寫入黨的文件;十六大后,“中國步入人權發(fā)展最好的時期之一”
1982年,《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發(fā)布,在城鄉(xiāng)二元體制下,這一制度有著管理的功能,并對流浪者與精神病人發(fā)揮著一定福利作用。但從其出臺的第一天開始,救濟就不再成為唯一目的,因為《辦法》第一條就寫著:“為了救濟、教育和安置城市流浪乞討人員,以維護城市社會秩序和安定團結,特制定本辦法。”這以后的漫長歲月,收容逐漸失去了救濟的本意,一個本應彰顯人道的制度在執(zhí)行中扭曲,甚至走到了人道的反面,跌落到不人道的那群中。
還是198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四部憲法的頒布則對中國人權的發(fā)展功勛卓著。在剛結束不久的“文革”中,成千上萬的共和國公民的人權遭受嚴重侵犯,憲法與法治被擯棄,人們在混亂和匱乏中掙扎。1975年通過的新中國第二部《憲法》,甚至刪掉了民主憲政的大量內容,把“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一章由19條減成4條,縮小了公民基本權利的范圍,且一反常規(guī),先規(guī)定義務后規(guī)定權利。第四部憲法則將對人權的保護推進一大步,突出了民主與法治兩大憲政原則,將保護公民權利的內容提到第二章,做出更加廣泛、切實、明確的規(guī)定。
“人權入憲在學界很早就提出了!敝袊缈圃喝藱嘌芯恐行母敝魅蝿㈤獊斫淌冢陮霉畔〉拈L者,他在自己的研究中見證了中國人權近幾十年的進步。他認為,1982年憲法對人權的重視是前所未有的,但人權與“公民的權利和義務”還不完全一樣,人權的主體不僅是國籍人,而且是一切人,而人權的概念比公民權利更廣泛。“過去我國對人權有很多誤解,這種認識的存在嚴重影響了中國對人權的保護,”劉教授說,“我想國家領導人后來聽到了學界的這個呼聲!
改革開放后,第一個把人權納入政治話語的是鄧小平。1985年6月6日,針對國際敵對勢力對中國的攻擊,鄧小平指出:“什么是人權?首先一條,是多少人的人權?是少數(shù)人的人權,還是多數(shù)人的人權,全國人民的人權?西方世界的所謂‘人權’和我們講的人權,本質上是兩回事,觀點不同!彼g接地提出了社會主義中國可以講人權以及講什么人權的問題。
江澤民擔任總書記期間,人權一詞高調進入政府白皮書,進而寫入黨的文件,十五大報告中提到“共產(chǎn)黨執(zhí)政就是領導和支持人民掌握管理國家的權力,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jiān)督,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權!
十六大后,“中國步入人權發(fā)展最好的時期之一”。中國人權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董云虎說這話時語氣肯定。作為第一個中國人權白皮書的主要起草人之一,他認為十六大以來,反映中國人權進步的事不勝枚舉。
2004年3月14日,人權入憲的當天,新華社發(fā)表了他撰寫的長文。董云虎在文中寫道:“尊重和保障人權是憲政的根本目的和最高原則,是憲法和憲政得以存在和發(fā)展的前提、基礎和歸宿,是衡量是否真正實行憲政的根本標準!薄皩ⅰ藱唷梢粋政治概念提升為法律概念,將尊重和保障人權的主體由黨和政府提升為‘國家’”,一個擁有上千年封建專制歷史的國家,“人權入憲是人民民主憲政的重大發(fā)展”。
過去,人權曾被批為“資產(chǎn)階級的口號”,如今卻成為了共產(chǎn)黨執(zhí)政興國的重要理念,共和國憲法的一個原則,“更值得一提的是,還被寫入了一個國家的國民經(jīng)濟社會的發(fā)展規(guī)劃———《十一五規(guī)劃綱要》,讓其成為國家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的重要主題,這在全世界都是絕無僅有的!倍苹⒄f,變化不可謂不大,上世紀80年代初,他涉足人權研究時,根本沒想到20年后中國人權有如此發(fā)展,對那時的中國來說人權還是一個“敏感”的詞匯,很少進入公眾的視野。
中國首個人權白皮書發(fā)表
鄧小平說:“這是一篇好文章,大文章!贝撕螅袊畮缀趺磕甓家l(fā)布人權方面的白皮書;此后,“人權”一詞開始見之于國內的具體政策
1982年新憲法頒布,給當時的大三學生董云虎留下深刻印象,第二年為了考研,他學習世界歷史,第一次讀到了美國的《獨立宣言》和法國的《人權宣言》,感到極為震撼,“那兩個宣言我至今還能很流利地背出來。”
董云虎后來被分配到中央黨校,正逢出版界的翻譯潮,對一本名為《當代政治哲學———激進的研究》的書的翻譯改變了他事業(yè)的軌跡。書中的一篇文章提出,社會主義不是不講人權,實際要講更高形態(tài)的人權!吧鐣髁x怎能不講人權呢?這篇文章為我解開長期存在的思想困惑提供了線索!
董云虎開始通讀《馬恩全集》《列寧選集》,收集、整理了幾乎所有人權研究方面的第一手資料,他甚至還請人去聯(lián)合國總部復印相關文件,一個觀念在他頭腦中逐漸清晰:社會主義中國應該大力宣傳和保護人權。最后,他撰寫了一篇20余萬字的長文,提出了一個系統(tǒng)的馬克思主義的人權觀,再附上收集和翻譯的資料,便形成了國內第一本人權編著———《世界人權約法總覽》。
1989年,成書,一位在出版社的同學到董云虎家里玩,表示有興趣將書整理出版。但當時,“人權”一詞分外敏感,書報備案時,新聞出版署給的答復是:要慎重!“后來,我將鄧小平、江澤民和李鵬關于人權問題的三段論述放在書的扉頁,又請中央黨校副校長邢賁思同志寫了序言,書才于1990年得以出版!
那一年,冷戰(zhàn)結束,兩極對立消失,全球化一夜之間走上了快車道,所有國家都高舉起人權的旗幟!懊绹任鞣綌硨萘υ凇K東’劇變后,利用人權攻勢掀起一波又一波反華惡浪。面對這一局面,中國必須應對!倍苹⒄f。
《世界人權約法總覽》的出版隨即在理論界與政府高層引起震動。央視《新聞聯(lián)播》播了一分鐘書訊;人民日報、《求是》刊登了長篇書評;外交部一次就購買了300本;中央黨校專門開了座談會,來了十幾個部長……這些讓當時在學界還是一個無名小卒的董云虎感到受寵若驚。
緊接著,1991年,董云虎參加了中國首個人權白皮書的起草。這份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公告文書中提到:“中國是發(fā)展中國家,在維護和發(fā)展人權的實踐中,也曾發(fā)生過種種挫折。現(xiàn)在,雖然在維護和促進人權上已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還存在許多有待完善的地方,繼續(xù)促進人權的發(fā)展,努力達到中國社會主義所要求的崇高目標,仍然是中國人民和政府的一項長期的歷史任務!
主持起草白皮書的是新華社的老社長、時任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主任朱穆之同志!八攀前灼撵`魂!本唧w負責組織起草這份白皮書的是時任國新辦一局局長李源潮同志。
董云虎說,由于當時國內對人權問題缺乏研究,起草的整個過程就是不斷地反復研究的過程,這個過程既是從人權的角度系統(tǒng)解讀和闡述中國革命、建設和改革的歷史發(fā)展的過程,也是通過中國革命、建設和改革的歷史事實向世界昭示中國人權發(fā)展、在世人面前樹立人權旗幟的過程。研究得出的基本結論就是:“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人民搞革命、搞建設和搞改革都是為了實現(xiàn)充分的人權,中國堅持以經(jīng)濟建設為中心就是要將人民生存權、發(fā)展權放在首位,促進人權的全面發(fā)展,后來的實踐證明這一條貫穿白皮書始終的主線是白皮書得以立住的根本”。
從白皮書這一形式到其涉及的內容,《中國的人權狀況》于當時的國家政治生活無論如何都是一次革新,它為國際社會提供了認識中國人權的“新角度”,對國內人民在人權問題的認識上則是一次重要的撥亂反正。鄧小平說:“這是一篇好文章,大文章!贝撕螅袊畮缀趺磕甓家l(fā)布人權方面的白皮書;此后,“人權”一詞不僅出現(xiàn)在國際政治斗爭的文書中,還見之于國內的具體政策。
一個非人道制度的垮掉
不論普通公民還是執(zhí)法者,都感受到了制度的不公,但又害怕反抗會帶來更大的利益損失,于是習慣性地接受、沉默,繼續(xù)制造不公,只等待有人能出來推一把,讓它倒下。這個人就是孫志剛,他以生命為代價
時間將路口選擇在2003年。那個春天,新一屆政府剛剛組建,新的機構改革方案剛在人大通過,一種不為人知的可怕疾病在短信中流傳,進而從謠言變?yōu)槭聦,最終成了世界性的恐慌。也是那個春天,農(nóng)家子弟孫志剛在家中過完年,在對瘟疫與社會的無知中,來到廣州打工。作為村里解放以來的第一個大學生,離家前他摟著父親說:“一切都會好起來的!贝饲,家里為供他讀書欠下5萬元的債務。
這名藝術專業(yè)大學畢業(yè)生有著倔強的性格,注定不會配合前來收容他的執(zhí)法人員,終成一個非人道制度的殉葬者。而在他死前,收容制度已是積重難返,懸于存廢之間。
“那時,我們通常每周會組織一次大行動,抽調全分局的很多警力,加上治安聯(lián)防隊員,集中到某個城中村查暫住證,往往是上百人集中到一塊空地,蹲在地上,身上沒帶暫住證的按當時規(guī)定就可以被收容!
“我們只是在執(zhí)行命令!痹鴧⑴c辦理孫志剛案的民警金成(化名)說,并不是每個警察都喜歡收容制度,相反,很多民警都反感,特別是和他一樣剛加入隊伍不久的大學生!笆杖輹䦟е乱粋人的突然失蹤,嚴重侵犯人權!
像金成這樣學歷較高的新警察與隊中前輩交流看法時,發(fā)現(xiàn)老警察們更多的是表示一種無奈,他們無心也無力反對這一存在了許久的制度。
體制內,對這一制度的質疑早已存在。1997、1998年,民政部曾就《收容遣送辦法》邀請專家進行過兩次會議,對該辦法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的出路進行研究。當時就有專家提出,一項本意是社會救助的制度演變成了治安管理制度是比較可怕的,“收容失控”。
由于這種簡便的驅趕式管理手段,的確能彌補1996年修改刑法、廢止收容審查制度帶來的治安真空,所以,會議過后,農(nóng)民工們依然在各個城市的大街小巷里提心吊膽。
金成的一名同事,擔心鄉(xiāng)下來的父母不會說普通話而被收容,就讓他們隨身帶一張紙條,上面寫著“我是某某派出所的警察,當你們看到這張紙條時請與我聯(lián)系,不要收容他們……”
“非本地籍同事?lián)淖约簺]文化的父母被收容,這樣的事情很普遍。我們會提前告訴家人,何時何地將有行動,你們就別出去了。”
辦暫住證在街道辦,收容所屬于民政管理,“警察只是執(zhí)行”,金成認為,在收容這一問題上警察受到的誤解太多,“其實普通民警沒有什么直接利益,即使毆打孫志剛的護工,也不過是個拿幾百元工資的打工仔而已”。
不論普通公民還是執(zhí)法者,都感受到了制度的不公,但又害怕反抗會帶來更大的利益損失,于是習慣性地接受、沉默,繼續(xù)制造不公,只等待有人能出來推一把,讓它倒下。
這個人就是孫志剛,他以生命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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